想把烟花带上火车 夫妻俩被罚400元

图片由齐铁警方提供

生活报讯 (记者栾德谦) 近日,在大兴安岭地区新林站,一对夫妻在明知烟花爆竹属于严禁携带物品的情况下企图蒙混过关,在火车站栅栏外传递烟花,最终被铁路警方进行了处罚。

记者从齐铁警方了解到,4日12时许,女性旅客王某带着孩子打算乘坐6246次列车前往加格达奇。通过安检后,其丈夫李某在站外的栅栏处,将烟花爆竹传递给了在站内的王某。这一幕恰巧被铁路客运工作人员发现,工作人员立即报警。新林站派出所执勤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李某和王某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经查,王某携带了3枚小型烟花和3个旋转型烟花,其表示,自己想把6枚烟花带到加格达奇给孩子燃放。为了避开安检,才让丈夫李某在站外栅栏处传递烟花。最终,齐铁警方依法对二人携带违禁品进站乘车的行为作出各处罚200元的行政处罚,王某也因此错过了列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