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首席评论员 静伟
霸道总裁寻常见,奇葩规定几度闻。
真是服了!最近一系列企业“奇葩规定”频频闯入大众视野,让人看了实在是好气又好笑: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求员工学习董事长年会讲话并提交心得,字数多了少了都要罚款;广东佛山一公司发布据说是依据《黄帝内经》制定的《如厕管理规范》,以“为了员工健康”为名,规定了公司员工如厕时间;更离谱的是,山东舜天化工集团竟然发布通知,要求28岁至58岁的单身员工在今年9月30日内限期成家立业,否则个人需要检讨并离职,甚至给不结婚的员工扣上了“不忠不孝不仁不义”的“大帽子”……难不成这些企业老总是上不了“福布斯排行榜”,就想来个“服不服排行榜”?这些奇葩规定,虽然花样百出,但万变不离其宗:不是“为你好”,而是“让你服”。
有人说这是“爹味管理”,我觉得都未免有些抬举了,要说“爹味”,那也是浓浓的“后爹味”,充满了权力滥用和自以为是的恶臭。你就看看这些规定,哪一条是真正有利于企业文化提升的?哪一条是能够增进企业工作效率和效益的?又有哪一条是真心为员工着想的?不过是在彰显管理者权力的霸气存在,和对员工权利的轻蔑践踏;也是对员工服从度的荒唐测试,和对自身权力扩张的无底线试探。
学习董事长年会讲话并提交心得,我们还可以理解是企业的内部文化建设的需要,但字数超出或不足的员工,按照每字5元的标准处罚,甚至有员工最高被罚6990元,就让人有些不可思议了。咋的,你这老总是“东家之子”啊,别人的赞美都“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更为讽刺的是,这位老总的讲话里还提到“让每一位员工有获得感、归属感”,“获得”什么?罚款吗?如此简单粗暴的管理,又让员工何谈“归属”?
广东佛山那家公司,连员工上厕所的时间都“管理”得相当“精细”,甚至具体到了“10:30-10:40期间员工可正常如厕,11:30-12:00期间则不允许如厕。而在未规定的其他上班时间‘小号上厕所’,不能超过2分钟。”我真想问问这位老总:《黄帝内经》哪一卷告诉你这些具体如厕时间的?黄帝托梦给你定的这些“时间表”?一个企业老总,不看企业管理,改看《黄帝内经》了;不盯着员工绩效,只盯着拉屎撒尿了,这不就是不务正业、不干正事吗?
最荒唐的,就是山东舜天化工集团发出的“逼婚令”,婚姻自由,连父母都不得轻易干涉,而这家企业竟然以工会之名,要求员工限期结婚,不结婚就检讨离职,这既是对员工私生活和权利的侵犯,也是对员工作为劳动者权利的践踏,不仅违背了劳动法,甚至触犯了民法典。员工不结婚可能有各自的理由和苦衷,如果真心为员工好,企业可以引导,可以助力,可以组织联谊,甚至物质奖励刺激,唯独不可以做的,就是这种以一纸通牒、野蛮逼婚的行径。而且,用“不忠不孝不仁不义”来指控未婚员工,更是公然的歧视。
说到底,就是这些企业和老总,太把自己的权力当回事儿了,又太不把员工的权利当回事儿了。他们只是把员工当成工具,甚至是自己“一亩三分地”里可以随意拿捏的“情绪道具”,为自己作威作福的权力欲提供“情绪价值”。而且在现实中你会发现,越是管不了大事正事的老总或领导,就越是喜欢在小事琐事上找存在感,生出各种“幺蛾子”来。
身为管理者,还是得记住“现代管理学之父”彼得·德鲁克的那句话:“管理的本质,其实就是激发员工的善意。”出台这些奇葩规定,只会增加员工的反感,引发员工的反弹,不仅增强不了企业的向心力,反倒会加大员工对企业的离心力,这些管理乱象之于企业,对内影响人心和士气,对外破坏形象和发展,本想操弄权柄,最后却成了笑柄。
这些“霸道总裁”之所以总是“管得太宽”,恰恰是因为对他们的权力缺少必要的监管。他们将对员工的管理,视为“我的地盘我做主”,因为缺少法治精神和人文理念这两根弦,而将员工的权利和尊严视同无物。舜天化工的工作人员最初在回应媒体采访时,还声称“此为公司高层的决定,是企业内部事情。”可见,劳动法和“劳动监察”的“尚方宝剑”,平时在他们身边和心中的存在感未免有些弱了。所以在我看来,对于劳动法的学习和劳动者权益维护教育,实在应该是大学生或职高技校生离校前的“最后一课”,也应该是企业老总成立公司或上任后的“第一课”。
80后学者王行坤在他的“反思现代工作”的播客中说:“在某种意义上,现代社会就是以工作为中心的社会,或者说,现代社会就是工作社会。其原因不仅在于工作给我们带来了自尊感和意义感,还在于,工作结构着我们的生活,让我们的生活绕着工作打转儿。”毫无疑问,在工作几乎构成了我们生活大部分意义的境况下,这些野蛮管理、奇葩规定,不仅破坏了工作本应带给我们的自尊感和意义感,也影响了众多打工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使得工作这袭本应让我们体面的长袍排满了虱子,穿着不舒服,脱又脱不下。
越是这样的时候,劳动监察和舆论监督的作用,越是不能止于“挠挠”。要让严肃查处劳动违法侵权行为和对职场不良现象进行曝光“双管齐下”,从而遏制企业权力的任性,让职场回归正轨,让员工找回应有的权利和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