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由省公安厅高管局提供
生活报讯 (记者何兴丽) 男子酒后驾车上高速,还把车停在收费站旁等朋友……日前,省公安厅高管局哈双大队民警查处了一起酒驾违法行为。
17日凌晨2点,黑龙江省公安厅高管局哈双大队勤务一中队民警在夜间巡逻时发现,一台车辆停在了双城收费站旁,这一情况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民警对车辆及驾驶人进行检查时发现车内有酒气,经查发现驾驶人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3毫克,达到饮酒驾驶机动车标准。民警依法将驾驶员传唤至中队进一步处理。
经查,驾驶人承认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称他当日与朋友饮酒后准备驾车前往吉林,把车停在收费站旁是在等朋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哈双大队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