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刘先生:购车落户后 3000元保证金迟迟未退

记者致电4S店第二天 保证金到账了

生活报讯 (见习记者王艳 记者闫石) 日前,大兴安岭消费者刘先生致电本报315热线反映,他于去年5月在哈尔滨运通俊恩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通俊恩汽车4S店)买了一台车,购车的同时将一台瑞风汽车卖给了运通俊恩汽车4S店,并按照店内规定缴纳了3000元的新车落户保证金。双方签订的二手车收购合同中约定:“新车落户保证金3000元于新车落户后6个月内返还。”刘先生于买车当月办理了车辆落户,可是运通俊恩汽车4S店却迟迟未予退还保证金。刘先生说:“我跟4S店要了多次这笔钱,也打过几次投诉电话,但一直都没有结果。”

3月4日,记者致电运通俊恩汽车4S店,询问刘先生缴纳的保证金何时能退还,工作人员表示,将联系有关负责人给记者回电。不多时,一位负责人给记者回电表示,“退款是陆续在退,我们是按照名单的前后顺序办理的,又赶上过年,所以退款押后了,预计明天能将钱返还给刘先生。”

记者咨询业内人士了解到,新车落户保证金是4S店为保障车辆顺利落户而收取的一项费用,通常在车辆落户后应当全额退还给消费者。

6日下午,刘先生告诉记者,3000元保证金5日就退还给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