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讯 (记者栾德谦) 近日,一名有七次盗窃前科犯罪的男子,刑满释放后仍不悔改,入户盗窃再获刑。
记者从穆棱市法院了解到,2024年3月,因犯盗窃罪多次入狱的惯偷朱某,出狱后不思悔改,重操旧业。趁被害人家中无人之机,用事先准备好的螺丝刀撬开窗户进入室内实施盗窃,盗得名酒、名牌外套等物品。
案发后,朱某当晚便被公安机关抓获。经鉴定,盗窃金额为3000余元。
据穆棱市法院介绍,该案中的被告朱某,已有七次盗窃犯罪前科。
穆棱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的指控罪名成立。
据穆棱法院介绍,朱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内再犯本案之罪,属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朱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处理;赃物已被缴回返还给被害人,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本案案情,判决朱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