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升嘉园小区业主:3年前有人燃放烟花起火烧坏外墙保温层至今未修

涉事物业:人为损坏应由责任人承担

被烧坏的外墙保温层

生活报讯 (帮办记者仲亮 文/摄) “火灾过了近三年,外墙始终没人修,透寒越来越严重了。”日前,哈市香坊区东升嘉园小区多位业主向生活报帮办记者反映,2022年,由于该小区7号楼一户业主举行婚礼时在室外燃放烟花爆竹导致起火,造成该单元11、16楼部分外墙保温层损坏。此后,外墙保温层的修缮却一直无人负责。现在烧毁的墙体已经透寒,给居民生活造成影响。12日,记者来到该小区进行走访。

燃放烟花烧毁外墙苯板

当天上午,记者首先来到7号楼2单元1603室的赵女士家中,从她家厨房的窗户向外看去,外墙体被烧得一片漆黑。说起2022年10月22日的那场火灾,赵女士回忆道,那天上午她在家哄孩子,突然听见楼下礼花声响,一枚礼花弹直射到了她家厨房窗外的墙体上,随后就起火了,赵女士连忙抱起孩子逃了出去。“屋里被烧得一片漆黑,晾衣架上的衣服全都烧没了,厨房的冰箱都快烧化了,幸亏我跑得快,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据赵女士介绍,事发当天,4楼的业主李先生举行了婚礼,燃放了很多烟花爆竹,这才导致了火灾的发生。

2单元1103室的陆女士告诉记者,还有一枚礼花射到了她家厨房的外墙体,造成她家室内被熏黑,外墙体苯板烧毁。“这次火灾一共有6户业主家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陆女士说。

如今外墙保温板无人管

事后,李先生主动承担了此事的相关责任,对受到损失的业主进行了赔偿,可在火灾中烧毁的外墙保温板却无人过问。据业主们介绍:“当时的物业现在已经撤场了,他们认为,外墙保温板被烧毁是人为造成的,应由责任人来承担。李先生认为,他已经对其他业主进行了赔偿,而且起火时居民楼内没有应急消防设备,外墙体的维修应由当时的物业负责。新物业说,事发时他们还没有进场提供物业服务,所以此事与他们无关。”

记者在赵女士家的卧室看到,室内的墙体被隔凉垫贴得严严实实,赵女士说,因为外墙保温板被烧毁,现在墙体已经严重透寒,而这面墙体正挨着她家卧室的床,“睡觉时都能感觉到有风在吹肩膀。”

律师:涉事物业与李先生有义务维修

针对此事,记者首先联系了小区原物业的一位工作人员,其表示,外墙体在物业管理范围之内,但人为原因导致失火,应由责任人李先生来承担维修费用。记者又联系了李先生,他表示,关于外墙体修缮一事,自己曾与原物业公司协商过,愿意和原物业各承担一部分维修费用,但原物业不同意,所以搁置至今。

对于此事,黑龙江拓行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广志认为,原物业公司对于小区公共部分有管理和维修义务,故小区外墙公摊保温层部分属于物业维修管理的范围,原物业公司有义务予以维修;外墙保温层的损坏是由李先生的侵权行为导致的,李先生也有义务予以维修。如果李先生拒绝维修,原物业公司应当予以修缮,并将实际花费向李先生主张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