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赚“好处费”出借银行卡 4名退休老人被刑拘

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报道 近日,湖北省江汉油田公安局刑侦支队成功破获一起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令人意外的是,除1名38岁男子宁某外,其余4人均为年过六旬的退休老人。

经查,5名犯罪嫌疑人为赚取“好处费”,主动将自己名下2-3张银行卡出借给诈骗犯罪团伙,在明知转入自己账户的资金来路不明的情况下,根据指示对钱款进行转入、取现等一系列操作,沦为犯罪团伙“跑分”洗钱的“作案工具”。此次案件涉案十余起,涉案金额达90余万元。目前,5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具有上述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警方提醒,出租、出借、买卖个人银行卡、手机卡和各类支付账户都属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