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讯 (记者仲亮) 近日,哈市住建局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质量与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施工单位严格扬尘污染管理,确保源头规范。做到空气污染超过黄色预警天气不开挖,施工单位和运输企业的现场管理员不到岗不开挖,密闭装置破损的车辆不许进入施工工地,未密闭盖平的车辆不许驶出施工工地,未冲洗干净的车辆不许驶出施工工地。同时,建设单位须要求施工单位及时督促运输车辆整改违规作业行为,对拒不改正的,立即向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部门报告。
根据《征求意见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人员死亡的,造成社会恶劣影响或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工程项目,项目属地住建部门或监督机构应责令涉事工程项目停工整改,同时各区、县(市)住建部门、监督机构应加强对涉事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在哈市行政区域内其他在建项目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依法责令停工整改。事故项目由其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对照相关法规、标准、规范及文件要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经项目属地住建部门或监督机构验收合格后,报市住建局复核确认方可复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