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中小学征订教辅材料 我省公布举报方式和“十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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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报讯 (记者吕晓艳) 17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黑龙江省教育厅特制定黑龙江省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十严禁”。各市(地)、县(市、区)教育局要将“十严禁”在官网公布,指导中小学校在校园显著位置张贴,同时公布中小学利用征订教辅谋利问题举报电话及邮箱。师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对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工作进行监督。同时提示如下:

学生购买教辅材料须坚持自愿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若学生自愿、家长同意购买本地区评议公告目录内的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需要学生及家长在代购申请书上签字),学校可以统一代购,并做好服务,但不得从中谋利。其他类教辅材料由学生和家长自行在市场购买,学校不得提供代购服务。

“十严禁”

严禁目录外教辅进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组织征订、使用或代购省教育厅推荐目录外的教辅材料,不得以“补充练习”“校本教辅”等名义变相增加目录外教辅。

严禁违规向低年级推荐:禁止向小学一、二年级学生推荐或代购任何教辅材料。

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征订:严格落实“自愿征订”原则,不得以“教学需要”等名义强制学生购买教辅,不得将教辅使用情况与学生评价、教师考核等挂钩。

严禁违规扩大征订范围:严格执行“一科一辅”要求,不得超出规定的学科、年级范围征订教辅;同一学科禁止重复征订多种教辅材料。

严禁家委会违规操作:禁止以“家长委员会”名义统一组织购买、使用教辅材料,学校不得默许、指使家委会代行教辅征订职责,确保征订责任主体明确。

严禁指定购买渠道:教师不得通过课堂讲解、作业布置、微信群聊等方式暗示、诱导学生到指定书店、网店或书商处购买教辅,不得与供应商达成排他性约定。

严禁捆绑搭售:征订教材或目录内教辅时,不得搭售练习册、试卷、课外读物、文具等无关商品。

严禁第三方进校推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校园开展教辅材料宣传、推荐和推销活动,学校不得为其提供场地、设备或信息等支持。

严禁线上违规征订:禁止学校协助第三方通过小程序、公众号、二维码、家长群等发送教辅征订链接或支付信息;不得开展线上代购、拼单等变相征订行为。

严禁违规收费谋利:教辅材料费须单独收取并开正规票据,不得与学费、住宿费等合并收取;学校统一代购时,不得加价、收取服务费或私设“小金库”;严禁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教师收受书商回扣、礼品礼金。

哈尔滨市教育局电话:15304612198 邮箱:jcjfzd@163.com

省教育厅电话:0451-53642952 邮箱:hljjytcst@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