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吊销期间又醉驾

男子因醉驾三次被查

生活报讯 (记者何兴丽) 为给“五一”假期营造良好出行氛围,近日,哈尔滨市公安局交警部门针对酒驾、醉驾等易肇事肇祸违法进行重点取缔,通过科学部署、高压严管、多元宣传等举措,全力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交警部门结合辖区交通特点,针对酒驾违法行为高发的“午间酒”“隔夜酒”及夜间时段,采取“定点设卡+流动巡查”模式,在餐饮娱乐场所周边、城乡接合部、国省道等重点路段设置临时检查点,对过往车辆逐一排查。

20日21时50分许,交警哈西大队民警在征仪路设卡查处酒驾时,发现黑AWY62*号车驶来时躲躲闪闪,将车辆截停后发现车内有浓烈酒气,后对驾驶人荣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31mg/100mL,荣某涉嫌醉酒驾驶。在对荣某身份进行核查时,交警发现其分别于2020年、2021年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平房大队处理。荣某存在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两项严重违法行为,将面临2000元罚款和行政拘留,以及更为严重的刑事处罚。

21日7时40分许,交警太平大队民警在禧龙大街巡逻时,发现黑KZ99**号车驾驶人存在酒驾嫌疑。经酒精检测,数值为24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据驾驶人交代,自己是前一天晚上喝的酒,自我感觉早上已经醒酒,心存侥幸就开车出门了。最终,该驾驶人被给予驾驶证一次性记满12分、暂扣半年,罚款2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