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申请财产保全 砖厂面临停产窘境

法官巧用“活封” 查封生产两不误

生活报讯 (记者栾德谦) 近日,哈市道外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在查封企业资产时采取“活封”的方式,既完成了查封,又保证了企业的正常生产。

5月中旬,某砖厂因合伙人之间的纠纷涉案,在案件审理期间,原告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涉案工厂70余万块红砖头及百余台机械生产设备。为了最大限度降低财产保全行为对企业造成的不利影响,执行法官最终决定采取“活封”的方式,对涉案70余万块红砖头及100多台机械设备进行财产保全。“本次保全我们仅查封控制涉案财物的所有权,不转移财物的实际占有,更不影响相应财物的使用及收益,工厂依然可以随时继续生产、经营,但被查封的产品和设备不能擅自隐藏、变卖、毁损,否则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执行法官现场告知该厂法人代表及财产保管人。申请人及被保全人均对法院工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