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讯 (记者李丹) 为了更好地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黑龙江省慈善联合总会与生活报一起推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解读,让更多的人了解慈善、参与慈善,为慈善事业尽自己的一份力量。本期为您带来“对关联关系和交易如何规定”的内容解读。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慈善组织的发起人、主要捐赠人以及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慈善组织、受益人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慈善组织的发起人、主要捐赠人以及管理人员与慈善组织发生交易行为的,不得参与慈善组织有关该交易行为的决策,有关交易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