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支持航空航天产业高质量发展 每年最高奖2000万

医疗救护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生活报讯 (记者张立) 为推动黑龙江航空航天产业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化航空航天产业集群,近日,《黑龙江省支持航空航天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简称《措施》)出炉,共出台17条新政策支持航空航天产业发展。

航空装备整机

按照《措施》,我省支持航空装备整机做强做优做大。对取得航空器和航空发动机整机产品型号合格(接受/认可)证或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按取证产品年度销售收入的50%给予一次性奖励,航空器整机单个型号奖励最高1000万元,航空发动机整机单个型号奖励最高500万元。

二手飞机拆解

促进二手飞机拆解产业加快发展。对民用航空器拆解企业拆解二手干线、支线飞机并实现航材销售的,按销售收入5%奖励,每户企业每年最高1000万元。

科技基础设施

推动航天产业研发制造服务一体化发展,支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对航天领域建成的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根据科研支撑能力、开放共享、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等情况按相关规定每年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用于提升开放共享与科技成果本地转化能力。

卫星制造

支持卫星制造企业加快发展。对成功发射入轨投运的卫星(含卫星平台、离子或霍尔推力器和高通量载荷等)按销售价格的5%给予研制企业奖励,单个设备不超过100万元,每户企业每年奖励合计最高2000万元。

卫星运营服务基地

同时,我省打造卫星运营服务基地。支持构建高覆盖、高性价比、灵活响应的测控服务体系,鼓励企业在我省布局建设地面站网节点,对纳入统计范围的地面站网节点项目按照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1000万元。

多领域应用

支持拓展多领域应用。鼓励各地将低空应急救援、医疗救护、交通管理等公共服务以及智慧巡检等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管理。

对运营通用航空短途运输航线(含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年飞行100架次以上的企业,由属地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

低空装备

鼓励低空装备规模化应用。对使用有人驾驶航空器以及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开展飞行培训(含熟练飞行)以及服务农林牧渔、工业、社会事业等领域飞行作业的运营企业,根据不同机型、不同起飞全重、不同作业类别,按飞行作业时间给予补贴,最高1万元/飞行小时,每户企业每年最高1000万元。

“卫星+”创新应用

深化“卫星+”创新应用。推动卫星服务“数字龙江”,在精准农业、环境监测、应急管理、能源管理、信息通信、碳源碳汇、交通运输等领域打造“卫星+”创新应用。

推动“北斗+”、“+北斗”与区域特色、产业基础相融合,持续开展北斗特色和创新应用。

对获评国家北斗规模应用试点城市的,每个城市给予1000万元资金支持,由所在市(地)专项用于支持北斗芯片、模组、器件、终端以及数据集成、系统集成和运营维护全产业链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