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讯 (实习生徐硕 记者吕晓艳) 记者8日从省人社厅了解到,今年全省职称评审工作于7月启动,省评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时间由省里统一安排,已经下放的高、中级职称评审时间由各地各单位自行安排,评审及结果确认工作应于12月底前完成。参评人员所有申报材料认定截止日期为8月31日,任职资格从9月1日开始计算。记者了解到,今年的职称评审工作与往年相比,主要有以下3点变化:
1、统一评审
从今年开始,哈尔滨工程大学除高校教师、科研(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图书资料、工程技术以外系列(专业)职称,统一委托我省实行属地化管理,由学校直接向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高级职称参加全省统一评审,省直不设立高级职称评委会的参加哈尔滨市评审;中级职称参加哈尔滨市评审或认定,初级职称由所在单位按规定自行认定,其中国家统一考试系列(专业)须通过考试取得资格。
2、调整变更
各级评审委员会组建部门(单位)严格落实评委会核准备案制度,要在7月31日前通过“黑龙江省职称服务平台”完成新一轮核准备案工作。本轮核准备案有效期至2028年8月31日,备案期内有变化调整的须及时申请变更。未经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委会不予承认,不得开展评审工作。从今年开始,全省统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委会组建部门由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调整为省统计局。
3、职称备案
探索实行全省高级职称评审结果线上备案,从今年开始,各市(地)人社局、承接高级职称评审权限的企事业单位及联合评审委员会应在评审结果确认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黑龙江省职称服务平台”将评审结果向省人社厅备案,职称备案结果将作为事业单位办理岗位聘用的必要条件。
据悉,我省将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限,专业技术人员密集、科研技术水平较强、内部管理规范的企事业单位,经批准可按规定程序申请相应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权限。各市(地)人社局应积极遴选本地区有自主意愿的民营企业,支持其组建主系列中级职称评委会,自主开展职称评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