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讯 (见习记者王艳 记者陈莹) 记者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充电宝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牡丹江市实际,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就规范牡丹江全市充电宝质量安全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针对销售单位,认真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查验并留存供货者的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进货票据等,对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产品,一律不得采购和销售。不得销售无厂名厂址、无产品合格证明、无执行标准的“三无”充电宝产品;未获得CCC认证证书和未标注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假标注等不合格充电宝产品。积极履行消费维权主体责任,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关于充电宝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投诉举报,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建议广大消费者,通过正规电商平台、品牌专卖店、大型商超等渠道购买充电宝产品,仔细查看产品标识及信息是否齐全,切勿贪图便宜购买“三无”产品或价格异常低廉的产品。购买时应认准产品上的CCC认证标识,避免购买到证书被暂停、注销或撤销的产品。务必向商家索要发票或其他购物凭证,并妥善保管,作为日后维权的重要依据。如遇充电宝质量问题、购买到无CCC认证产品(2024年8月1日后生产)或不合格产品,请立即拨打12315热线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充电宝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将依法予以严惩并公开曝光。同时,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