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讯 (记者栾德谦) 近日,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利用微型摄像头(俗称“飞针”)在麻将局中作弊诈骗的案件,被告人于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所谓“飞针”,是一种隐藏在麻将桌或屋顶的微型摄像设备。作弊者通过它实时窥看每位玩家的手牌,再借蓝牙耳机将信息传递给同伙,从而操控整个牌局的输赢。
记者从大庆高新区法院了解到,2023年11月,于某受朋友李某指使,两次前往大庆某小区,远程为三名作弊者提供“盯台”服务,成功诈骗被害人韩某3.2万元。事后,于某分得4670元好处费。今年7月,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大庆高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鉴于本案系共同犯罪,于某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且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
被告人于某在诈骗犯罪中违法所得系参赌人员赌资,应予收缴。综合考虑被告人于某犯罪的事实、情节、性质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于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四千六百七十元,上缴国库。
办案法官提醒,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出老千”行为在赌博中屡见不鲜。不法分子通过设局,用窃照设备等欺诈手段获取不义之财,其本质是一种犯罪行为。在此提示广大群众:务必要提高认识,不要随意购买、使用窃听、窃照专用设备,否则将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追责,偷拍者和经营方将被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