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摄 生活报记者 仲亮
16日,经历了昨日雨雪交加的哈尔滨,虽然雨过天晴,但干冷的寒意依然持续,最高温度5℃,最低温度零下1℃。而昨日最高温度零上4℃,最低温度零下2℃。连续两天的持续低温让冰城市民渴望暖屋子的提前到来。16日,本报《哈市人大代表、市民建言供热新规:突然降温,供热能否提前》的报道引发市民的广泛关注,“参数调整不能救冷屋子。”人大代表、市民提出了更具操作性的建议:参照同纬度城市,如长春、大庆、齐齐哈尔等地的供暖政策;将现行的供暖周期调整为每年的10月10日至次年的4月10日,供热天数不变。
调整参数难救冷屋子 老人在家得用电暖器
“客厅温度计显示19℃,穿棉袄都冻手,调整参数能让室温升上来吗?”16日上午,南岗区星源国际小区居民赵女士指着墙上的温度计说。15日夜间,哈尔滨主城区最低气温跌破0℃,而按照《哈尔滨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规定,正式供热要等到20日才能启动。“每年10月中旬这段日子最难熬,有时候在家冻着,还不如到楼下晒晒太阳。”赵女士说,前几天看到《哈尔滨市城市供热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提到特殊天气可提前供热,本以为能提前盼来温暖,没想到等来的只是“调整参数”的通知。
与普通市民相比,老年人对低温的感受更为强烈。道外区轩辕小区70岁的陈奶奶正围着电暖器看电视,膝盖上戴着厚护膝。“年纪大了怕冷,这几晚睡觉要盖两床被子,脚还是冰的。”陈奶奶说,小区里不少老人都提前开了电暖器,“一天电费就得十几块。”
同纬度其他城市供热早 冰城供热时间相对滞后
“大庆10月8日就供热了,齐齐哈尔13日也开栓了,都是黑龙江的城市,温差能有多大?”在生活报新媒体评论区,网友“冰城老炮”的留言引发热议。记者了解到,大庆市热力集团已于10月8日起炉点火,为全市4600万平方米、117万用户送暖;佳木斯市也于同日进入热态试运行阶段。
同为东北地区的吉林长春,虽未明确提前供热,但同期实际供热时间均早于哈尔滨。记者从长春市政府网站获悉,根据气象部门预测,近期该市将迎来一次明显降温天气,决定于10月17日零时起提前开栓供热;记者通过查询近期天气了解到,17日至20日,长春市的最高气温为4℃,最低气温为零下4℃,而反观哈尔滨的天气情况,从17日至20日,最高气温为5℃,最低气温为零下4℃,且伴有阵雪。“哈尔滨作为省会城市,供暖时间反而比周边地市晚,实在说不过去。”哈市人大代表白云认为,供暖不应搞“一刀切”,要参考周边城市做法,结合实际气温灵活调整。
近三年气温数据佐证 提前供热成民生刚需
“这几年感觉秋天越来越短,冷天来得越来越早。”土生土长的哈尔滨人张先生对此深有感触。气象数据印证了这一感受:2022年10月10日至20日,哈尔滨有两天降雨,平均最低温3℃;2023年10月10日至20日,平均最低温3℃,2024年10月10日至20日,平均最低温3℃。
从民生成本角度看,提前供热也更经济。市民刘先生算了一笔账:家里电暖器功率2000瓦,每天开8小时,电费16元,10天就是160元。“如果提前10天供热,热费分摊下来也就几十块,比用电暖器划算多了。”刘先生说,去年他为了抗寒,10月中旬电费花了400多。
市民建议将供暖期 调整为10月10日-次年4月10日
市民孙先生是高校退休教授,他表示,供暖时间安排应基于气象数据而非行政规定。“从北纬45度线附近城市的供热情况看,大部分都在10月10日前后启动供热。哈尔滨10月中旬的平均低温已降至2℃,完全符合供暖启动条件。”
“现行的供热管理办法是多年前制定的,现在天气变了,群众需求也变了,办法也该改改了。”哈市政协委员唐校光认为,《哈尔滨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实施多年,部分条款已不适应实际情况。记者查询发现,该办法关于供热起止时间的规定,自实施以来未进行调整,而同期哈尔滨10月平均气温已下降近3℃。
在政策层面,提前供热已有初步支撑。《哈尔滨市城市供热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明确“遇特殊天气可提前供热并给予补偿”,但市民们希望把“模糊表述”变成“刚性标准”。“什么是特殊天气?连续几天低温算?补偿标准是多少?这些都得写清楚。”哈市人大代表白云建议,建立气象、住建、财政部门联动机制,当预测连续5天平均气温低于5℃或日最低气温低于0℃时,自动启动提前供热。
市民们对此提出了更具操作性的建议:将现行的“10月20日至次年4月20日”供热周期,调整为“10月10日至次年4月10日”,保持183天供热天数不变。10月10日至20日气温波动最大,经常出现霜冻,而4月10日之后基本春暖花开,停热对室温影响不大。记者通过查询得知,2022年4月10日-20日哈市平均气温最高16℃;2023年4月10日-20日平均气温最高13℃;2024年4月10日-20日平均气温最高19℃。采访中市民表示,4月份虽乍暖还寒,但是气温每天呈攀升趋势,体感更比10月的深秋强。
其他建议
●热费收缴与供热质量脱节的问题,成为市民吐槽的焦点。“每年9月底就催着缴费,过了12月不缴费还要产生违约金,可缴了费也未必能按时享受到合格的供暖。”市民李女士拿出缴费凭证说,去年她家室温连续半个月不达标,投诉了多次才解决,退费流程更是复杂。“打电话让供热公司测温,要么迟迟不来,要么来了说达标,找主管部门又要等流程。”道里区居民刘女士说,去年她家退费跑了5趟才办成。
●哈市人大代表白云提出了一个创新性的建议:“热费为什么不能预缴一部分,另一部分作为质量保证金由政府部门掌管?如果供热达标且用户无投诉,再全额支付;如果不达标,就将剩余部分退还给用户。这种方式既能约束供热企业保证质量,又能保障用户权益。”
●哈市政协委员唐校光表示,可以借鉴北京等城市的经验,建立供热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将评价结果与供热企业的资质、补贴等挂钩。“供热是基本的民生保障,不应该一成不变。要探索更加弹性、精细化的供热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