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首席评论员 静伟
近日,大连一位奔驰SUV女车主将车停在小商品批发商场旁三天未挪,自称因身体不适未及时响应交警挪车通知。次日发现车辆遭严重破坏:奔驰标志钉丢失、车牌被掰变形、车身右侧有两道2米长划痕、右后轮胎被扎一枚三角钉。维修费或超5000元,还可能影响二手车价值。她承认停车时长“超乎预期”,但表示若对方曾联系或留条提示,自己会及时挪车,甚至接受被拖走,认为这种破坏车辆的行为让她无法接受。
我想或许因为很多人生活中都曾深受他人停霸王车之苦,所以在这条新闻下面,我看到很多评论都在说这个女车主“活该”:“警察让你挪都不挪,别人给你打电话就好使了?”“我跟你讲道理,你和我耍无赖,我和你耍无赖,你和我讲道理。好事全是你家的了?你家人惯着你,别人没有义务惯着你。”正好刚看到“愤怒诱饵”一词当选2025年牛津年度词汇,像这样的社会新闻也正像“愤怒诱饵”,能够精准引爆公众情绪,让潜藏已久的愤怒藉此宣泄。不过对于这些困扰我们社会生活的琐事和情绪,也确实不容回避。我们需要以“理性之水”,来浇灭“情绪之火”,更需要用有效的社会治理,来杜绝以恶制恶的私力泄愤。
说实话,对于这位女车主的做法和说法,我也不以为然。她说自己并未遮挡出入口,可这是批发商场,商家进出货物频繁,如果停车不碍事,又怎么会有商家找交警联系你?就算自己生病了,也完全可以委托熟人或代驾将车挪走,或者就像她后来说的,干脆让交警拖走。可交警都跟你联系了,你还是拖到了第二天才去,别人跟你联系可能更不会当回事儿吧?急惊风偏遇慢郎中,难怪逼得人发疯。你光想着自己的理由,却不管不顾别人的感受,遭遇激烈反弹也在情理之中。
不过,就算再急再气,以毁坏他人财物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既不合情理,更不合法律。古语云,先礼后兵,觉得车辆妨碍通行,可先通过车主预留电话沟通,沟通无效可求助交警、城管等部门,或直接拨打110报警维权,绝不能用毁坏他人财物的方式泄愤,因为这会使自己从受害者沦为加害者,陷入无理且违法的境地。虽然此次联系交警没能解决问题,但依然可以依循合法途径,或再次联系交警及其上级部门,或报警求助,我想,如果警方真的强势介入的话,料想应该能治愈这位女车主的“拖延症”。但从这位女车主的单方说法看,除了交警那一次电话,似乎也没有人与其进行过认真有效的沟通,而是没有讲理,直接泄愤了。这种“你让我不爽,我就让你遭罪”的以恶制恶逻辑,看似“解气”,实则是将社会规则抛诸脑后,也让自己置于法律风险之中。
这样的事件也暴露了我们基层治理的缺位与困境。像这种停霸王车的现象,其实在现实生活中屡见不鲜,可是如果不是停在主干道、消防通道等严重影响通行的位置,一般很少会有交警出面主动将其拖走,甚至很多破旧蒙尘的“僵尸车”,如果不是赶上交警部门集中整治,也都是常年“赖”在原地不动。至于小区里霸占车位的现象,更是因为管理部门职责不清、互相推诿,逼得一些业主只能采取锁车轮、焊车位等极端手段“以毒攻毒”。回到这起事件中,交警既然是接到商家投诉,那就不应只打个电话,对方不挪就一走了之,那只能让投诉的商家陷入更绝望和愤怒的境地。要知道,很多社会戾气的滋生,就是源于这些基层治理的缺位,当合法途径失效时,人们就更容易走极端、寻报复。要解决生活中的这些琐事破事,不仅要明确谁来管,怎么管,更要明确阻碍他人生活、侵害他人权利必须管。不能任由那些违法违规者有“如何呢?又能怎?”的无赖与嚣张的心态,也不能让那些被侵害者只能寄希望于“用魔法打败魔法”。
我们应该想明白一点,社会秩序的维护和社会治理的完善,不能靠快意恩仇,更不能靠以恶制恶的爽剧逻辑推动,而是要靠无数人在日常冲突中保持的那份理性与克制,在制度不完善时依然坚守的法治信念,在他人过失面前展现的善意理解累积而成的。其实,爽剧确实会带给我们片刻宣泄的快感,但只要你看多了就会发现,剧中人无不是陷入“他人即地狱”的互害模式之中,互相伤害、彼此痛苦。如果我们总是盼着靠着“恶人自有恶人磨”,那最终我们生活的境地,不就是一个“恶人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