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记者 张立 吕晓艳
为缓解“停车难”,各地在老旧城区和商业繁华路段施划了大量路侧公共停车泊位。然而,临街商铺与社会车辆争抢公共资源的矛盾日益激化。部分商户出于“便利卸货”或“招揽生意”的私利,长期利用反光锥、废旧轮胎甚至积雪堆强行圈占门前公共车位。为此,在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上,省政协委员刘秉岩提出关于解决临街商铺占用公共停车位问题的提案,建议采取多项举措,“疏堵结合、智慧共治”,构建临街公共停车位的长效治理机制。
问题:街边停车位被占导致停车难
省政协委员刘秉岩在调研中发现,街边商户“圈地”手段花样翻新,冬季“雪障”成新型路霸。商户占道手段已从传统的摆放桌椅、锥桶,演变为更隐蔽、更具对抗性的方式。特别是在我省冬季,约有40%的占道投诉与“冰雪”有关。部分商户借口“清雪”,故意将硬质积雪堆入车位,甚至泼水成冰制造障碍,导致车辆无法停入。这种“软占位”难以定性为破坏设施,且清理难度大,执法成本极高。
同时,针对此种情况执法陷入“拉锯战”,部门联动机制不畅。刘秉岩表示,治理上主要依赖交警和城管巡查,但存在“管人不管物、管物不管车”的尴尬。
建议:多部门联合构建长效治理机制
为此,省政协委员刘秉岩建议由省住建厅(城管局)牵头,联合省公安厅交管局、省营商环境局,坚持“疏堵结合、智慧共治”,构建长效治理机制。
推行“蓝线泊位”改革,用“30分钟免费”置换商户自律。建议在商业密集路段,选取部分公共车位(如每5个车位中设置1个)划定为“蓝色限时泊位”(即停即走位),作为缓解商户焦虑的“减压阀”。一是规则设定。规定该泊位前30分钟免费,超过30分钟实行阶梯式高价收费,严禁长时间停放。二是利益交换。专门满足商户卸货、外卖取餐及顾客临时购物需求。政府通过提供“官方卸货位”,换取商户承诺“绝不私自占用其他车位”。通过提高车位周转率(从每天停1辆变为停20辆),让商户切实享受到客流红利,从而主动配合治理。
依托“诚信龙江”平台,实施“商户信用+电子眼”双重监管。对重点商业街区的监控探头进行AI算法升级。对利用杂物占用车位的行为进行自动识别、取证。同时,实施信用惩戒,将“私占公共停车位”纳入“码上诚信”(我省市场主体信用评价体系)负面清单。对于被电子眼抓拍或群众举报核实的商户,初犯警告,再犯扣除信用分。信用分降低将直接影响该商户参与政府消费券核销资格、评优评先及信贷审批,让违法成本从“零”变为“痛”。
清理“占位积雪”,明确冬季“门前三包”红线。针对黑龙江特有的冬季问题,建议有关部门下发专项通知,细化冬季“门前三包”责任。明确规定“将积雪堆放在公共停车位内”视同于“擅自设置障碍物”,属于违规行为。要求商户清雪必须堆放到指定的绿化带或暂存点,不得占用车位。对于故意堆雪占位的,城管部门有权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顶格处罚。同时,鼓励街道办与商户签订《停车自治公约》,对主动维护门前车位秩序的“文明商户”,在门牌审批、牌匾更新等方面给予“绿色通道”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