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我省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

不得收购无证农产品

生活报讯 (记者张立) 近日,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部署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推行工作。

根据《意见》,我省将建立“六纳入”培训体系,把合格证制度培训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育、农技推广、绿色食品、监管人员轮训、技术讲堂、农业执法六大体系。各地将全面开展摸底自查,对辖区内蔬菜(含食用菌)、水果、畜禽(活)、养殖水产品、鸡蛋等重点品类的生产企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及收购主体建立“一户一档”,2026年3月底前完成动态名录。优先推进蔬菜、水产和鸡蛋品类年内实现全覆盖,逐步拓展至水果、畜禽等品类。

我省将以鲜食玉米(绥化产区)、食用菌(牡丹江木耳)两大优势产业为重点,召开行业专题推进会议,推动率先实现合格证全覆盖。继续推进“十百千”试点工作,普及乡镇快速检测服务站,实现检测数据实时上传。

《意见》要求各地认真落实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强化农业农村与市场监管部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收购主体在收购农产品时应当收取并保存合格证至少六个月,对不提供合格证的不得收购,确保带证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全程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