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部门提醒:

私自处置公共树木违法

生活报讯 (记者于海霞) 生活报记者获悉,近日,哈市南岗区城管执法局联合属地街道办事处,对一起居民私自对公共树木进行修剪的事件作出行政处罚,并没收工具。

南岗区接到群众举报称,文府街一公共区域内树木被截枝。执法人员与园林技术人员火速赶赴现场勘查,发现该区域内一株株公共树木被人为砍去多处枝干,切口粗糙不平,严重破坏了树木生长态势及街路景观。

经深入调查发现,辖区居民房某、邢某曾多次反映采光受阻,并向相关部门先后提出修剪、截冠乃至移除树木等诉求。对此,属地园林部门数次到场勘查,并已严格按照技术规范,通过科学修剪、疏枝等方式有效缓解了挡光问题。然而,当事人仍主观认定树木影响采光和视觉感受,擅自携带工具对公共树木进行违规作业,违反了《哈尔滨市城市绿化条例》。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依法没收了其用于违规修剪的工具。当事人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承诺绝不再犯。

“树木是城市的绿色生命线,绝非个人和单位的‘私有财产’。”南岗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指出,任何私自毁绿行为都是对公共利益的侵害,无论出于何种理由,私自处置公共树木均属违法行为。如遇树木遮挡采光或影响通行等实际问题,请务必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直接联系属地园林部门反映,由专业人员评估后规范处置。

即日起,南岗区将加大巡查频次,对擅自毁绿、私自占绿、破坏绿化设施等影响绿化景观行为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