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0元就能买“救援证”:

专业救援的底线不容亵渎

生活报评论员 孙秀峰

花1680元,不需要任何医疗急救技能,只需几天的时间就能拿到“中医救援证”,还有统一的队服、车贴,甚至可以对突发疾病者进行急救。不但如此,队员每发展一名下线还能挣378元,升至分队长后还可以从团队业绩中抽成……从澎湃新闻的“3·15”调查中我们惊诧地看到,这个自称“中检中医救援队”的机构,竟然堂而皇之地把神圣的“救援”包装成了疑似传销的敛财工具。

更让人忧虑的是,这个自诩“专业救援”的团伙,自称已经培养了8万多名队员,甚至还把办事处开到了国外。如果没有吹牛的话,那才真是细思极恐。想象一下:八万多个怀揣着“救援证”的医疗小白,自信满满地游走在城市的大街小巷,随时准备着对突发疾病者进行“救死扶伤”……

每一个“队员”,都是一颗行走的定时炸弹。

我相信很多人交这1680元的学费,初衷未必全是冲着赚钱去的。他们可能真的想学一点急救知识,希望在关键时刻能够派上用场,事实上却掉入了“学技能+做公益+赚钱”的连环陷阱,变成了一茬茬绿油油的韭菜。这个机构所针对的目标群体,正是这些毫无医疗急救经验的小白。在身份上,它编织了“中国人口文化促进会”的外衣,让不明真相的人乍一看觉得挺权威;在流程上,实行先发证、后考试,其实所谓的考试不过是走个过场;在话术上,声称持证即可“免责救援”;在规则上,队员拉人头有奖励,拉满10人就能升任分队长……事实上“身份”是虚假的,“培训”是敷衍的,“免责”是不存在的。只有像传销一样层层盘剥的套路才是真的。花1680元买来的“救援证”不仅是毫无价值的废纸一张,更是一种害人害己的巨大风险。

按照这个机构的说法:如果无证救人的话,可能会面临讹诈,但是持有他们的救援证便会受到《民法典》的免责保护。事实上,《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的确规定了紧急救助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法律的出发点是赋予善意救援以底气,可不是鼓励无证行医。如果因为错误的救援造成了二次伤害,谁来背负这个责任?

“应急救援”面对的是沉甸甸的生命,自应有其高度的专业性,“应急救援员”必须经过应急管理部门统一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发证。这个门槛的设置,始于是对生命的敬畏——救人这事,容不得半点马虎,容不得“差不多就行”。

说到底,救援不是生意,生命不容儿戏。那些花1680元买了“救援证”的人,也许该问问自己:你买的到底是一张能救人的证书,还是一颗随时可能引爆的雷?而那些还在犹豫要不要入局的人,不妨记住一句话:真正能救人的,从来不是花钱买来的证书,而是扎实的专业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