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打工一年多 被拖欠工资8000余元

司法所调解化纠纷

生活报讯 (记者李威兵) 在药店打工了一年多,张某被拖欠的8000余元工资却迟迟拿不到手,无奈向司法部门申请调解。经过司法所调解员的不懈努力,2026年3月3日,药店老板通过手机微信支付了欠张某的工资及提成共计8485元,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2月16日,齐齐哈尔市克东县人民调解中心来了一位情绪激动的中年女子,看着对方焦急又无奈的神情,齐齐哈尔市克东县克东镇司法所调解员立刻上前,安抚其情绪,耐心倾听其诉求。原来,前来求助的女子张某为补贴家用,于2024年8月应聘到当地一家药店打工,双方约定月工资3500元,张某主要负责药店卫生打扫、药品售卖及敷药等工作。2025年11月起,这家药店因位置偏僻、顾客量少,生意日渐惨淡。随着药店经营陷入困境,张某的工资也迟迟未能发放,生活陷入窘境的张某无奈提出辞工,并向药店王老板索要拖欠的工资及提成共计8485元。但王老板始终以药店亏损、资金紧张等各种理由推脱,拒不支付拖欠的工资。张某多次上门协商,均无功而返,这才来到调解中心寻求帮助。

受理张某的申请后,司法所调解员深入药店实地了解经营情况,随后找到王老板,既讲情理又释法理,与其展开深入沟通。调解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耐心向王老板讲解政策规定,明确告知其经营不善、生意亏损是多方因素导致,并非务工者的责任,店员付出了实实在在的劳动,依法理应获得足额报酬。

最终,在调解员的耐心劝导和积极协调下,2026年3月3日,王老板通过手机微信支付所欠张某的工资及提成共计848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