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

哈市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即将申报

生活报讯 (记者吕晓艳) 26日,生活报记者从哈尔滨市人社局获悉,哈市即将开始办理2025年度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补贴申报工作。申报时间自4月1日-9月30日止。以往年度补贴不补发。逾期未申报人员将视为本人自愿放弃本年度补贴政策。

补贴对象

女性年满45周岁、男性年满55周岁(以身份证年龄为准),经我省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领取补贴期间需保持就业困难人员身份);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补贴条件

持有效的《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与户籍地或常住地社区签订《灵活就业协议》,在协议期内实现灵活就业且办理灵活就业登记,以灵活就业形式在哈市范围内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期限

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期限至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5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申请时间及办理机构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此次2025年度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所属期为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2025年度补贴申报时间自2026年4月1日至9月30日止。以往年度补贴不补发。逾期未申报人员将视为本人自愿放弃本年度补贴政策。

哈市主城六区(道里区、南岗区、道外区、香坊区、平房区、松北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主城六区户籍地或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哈市三区九县(市)(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依兰县、方正县、宾县、巴彦县、木兰县、通河县、延寿县、尚志市、五常市)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缴费所在地公布的地点申报。

办理流程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遵循自愿原则,需申请人持相关证明材料主动到办理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机构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受理。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

不能给予社保补贴

1.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2.从事个体经营已领取营业执照的经营者、成员;3.已注册营业执照的法人、董事、股东、监事、财务等所有与企业注册信息相关联职务的;4.被用人单位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的;5.在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6.享受财政供养的;7.正在服刑期间的或被劳动教养的;8.退休、退职、死亡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9.入学、服兵役、移居境外的;10.零就业家庭中其他成员有实现就业的;11.其他不属于领取社会保险补贴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