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定金及牌匾费争议 租房合作起纠纷

司法所调解 商服业主赔偿部分费用

生活报讯 (记者李威兵) 大庆市让胡路区司法局西宾司法所辖区内的眼盲男子王某怀揣着创业梦想,计划开设一家按摩店,经过多方考察,最终选定一处商服,并与商服业主签订了租房意向协议,当场预付了定金,随后还定制了专属牌匾并悬挂在商服门口,满心期待着店铺顺利开业。但他没想到,还没等到开业,却因定金及牌匾费与商服业主产生了争议。4月1日,大庆市让胡路区司法局西宾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成功调解了这起眼盲男子与商服业主之间的定金退还及牌匾费赔偿纠纷。

王某的按摩店已经将该准备的事项都准备得差不多了,就等着开业了,然而,就在双方筹备进一步签订正式租房合同时,商服业主突然提出,计划将该商服的另一半房屋出租给一家理发店。由于理发店的经营性质与王某计划开设的按摩店不适宜共处同一空间,双方此前约定的租房合作无法继续推进。

得知合作无法继续后,王某当即提出,希望商服业主退还自己预付的全部定金,并赔偿定制牌匾产生的相关费用。但商服业主对赔偿金额存在异议,双方就定金退还和牌匾费赔偿问题反复协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争执不下的情况下,王某的家人陪他一同前往西宾司法所求助。

接到求助后,司法所调解员与王蕊律师第一时间接待了王某及其家人,耐心倾听他们的诉求,仔细询问纠纷的来龙去脉,详细记录双方的核心分歧。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始终坚持“法理相融、情理兼顾”的原则,既不偏袒任何一方,也充分照顾到王某的创业不易。经过多轮反复沟通、耐心劝解,双方终于放下分歧,达成一致协议。

根据协议,商服业主当场一次性退还王某预付的全部定金,并对其定制牌匾产生的合理费用进行了部分赔偿。拿到款项后,王某紧紧握住调解员和律师的手,再三表达感谢,坦言不仅拿回了自己的钱款,更感受到了法治的温暖,也学会了今后遇到纠纷时,依靠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