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讯 (记者李威兵) 网约车因“异地载客”被认定为违法运营,公司被交通运输部门处以1万元罚款,此后涉事企业提起行政复议。日前,司法部发布了一起行政复议典型案例。
2025年7月,黑龙江省某网约车平台公司一辆已取得B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从A市载客前往B市,途中遇到当地交通运输局执法检查。执法部门认定,该车未在A市主管部门报备车辆及驾驶员信息,属于违法运营,对车辆所属公司处以1万元罚款。该公司对处罚不予认可,遂于7月10日向当地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机构审理后认定,本案争议焦点为网约车跨区域运营的报备认定。根据相关规定,网约车超出许可经营区域运营的,起讫点一端在许可区域内即可。案涉车辆终点在许可的B市,符合相关规定,无需在A市另行报备,原处罚属于适用法律错误。经复议机构释法明理,原执法部门撤销了行政处罚决定,该公司也撤回复议申请,案件依法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