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停车位玻璃被砸监控缺失维权难

司法所调解 物业赔700元

生活报讯 (记者李威兵) 5月上旬,齐齐哈尔市克山县克山镇居民滕某返乡期间,将私家车停放于小区车位后挡风玻璃被砸损毁,因小区监控缺位无法锁定侵权人,与物业公司就赔偿事宜产生激烈矛盾。经多部门协调无果后,5月15日,克山镇司法所成功调处该起纠纷,促成双方达成赔偿协议,物业赔偿业主700元。

滕某系克山镇某小区业主,长期在齐齐哈尔市经商,平日里极少返回小区居住。此前,滕某短暂返乡,将私家车规范停放于自家小区指定车位,次日清晨准备返程时,发现车辆的后挡风玻璃被有破损的地方,明显被硬物砸坏。滕某当即找到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物业工作人员态度消极,负责人直言:“玻璃是别人砸的,又不是我们弄的,而且监控坏了查不到。”

滕某先后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多次维权均未得到有效解决,该纠纷于5月中旬转由克山镇司法所介入处置。

接到案件后,司法所调解员第一时间分别联系滕某和物业公司负责人,上门核实事件经过,详细倾听双方诉求。调解员首先安抚滕某的情绪,随后又找到物业公司负责人,耐心沟通。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坚持法理与情理相融,一方面向物业公司普及安全保障相关法律条款,引导其认识到自身履职不足;另一方面劝说滕某,考虑到实际侵权人无法确定,双方应换位思考、合理分担损失。经过多轮细致沟通、耐心劝导,双方终于达成一致。

5月15日,在司法所调解员的见证下,双方签订调解协议:由该小区物业公司一次性赔付滕某车辆维修费用700元,剩余维修费用由滕某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