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知多少?|慈善组织履行信息公开义务 应当遵循何种原则

生活报讯 (记者李丹) 公信力是慈善组织的生命线。为了规范慈善组织的信息公开行为,维护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新修订的《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民政部令第81号)已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从本期慈善专版开始,黑龙江省慈善联合总会联合本报推出专题普法专栏,本期我们解读“慈善组织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应当遵循何种原则”。

据悉,依据《办法》第一条及第二条规定,履行信息公开是为了保护捐赠人、志愿者、受益人等慈善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应当遵循“真实、完整、及时”的法定原则。三者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