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讯 (记者栾德谦) 官司赢了,对方账户里明明有钱,却因为被冻结着没法直接划拨你;对方想主动履行,又怕一进执行程序留下信用“污点”——这种赢了官司却卡在“审执过渡期”的两难局面,在哈市香坊区法院有了新解法。近日,该院首次尝试“以保代执”模式,在不进入执行程序的前提下,将诉讼中保全冻结的23万余元案款直接划拨到伤者孙某手中,实现案款“秒到账”。
工伤维权:赢了二审,钱却“看得见拿不着”
据了解,2022年7月,孙某在为某公司提供劳务时受伤。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东张某的公司垫付了部分医疗费后,双方就后续赔偿始终谈不拢。孙某无奈之下将公司及张某诉至香坊区法院。
案件审理过程中,经孙某申请,法院依法查封了张某名下银行账户存款25万元。一审判决公司及张某共同赔偿孙某23万余元。二被告不服提出上诉,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原判。
判决生效了,保全账户里也有钱,但问题来了——这笔钱正处于冻结状态,孙某想拿,按常规流程得先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再由执行局扣划。而一旦进入执行程序,张某不仅要承担执行费,还可能在征信系统里留下一笔“被执行记录”。
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张某主动联系了一审法官。“一边是被告愿意履行但怕进执行程序,一边是原告等着拿钱治病,如果机械地让案件进入执行阶段,不仅要多花时间、多交执行费,被告的信用也会受影响。”承办法官告诉记者,这种“审执过渡期”的僵局在司法实践中并不少见——账户冻着,债务人想履行却没有“余钱”可动;不冻账户,又怕债务人转移财产。
以保代执:法官主动沟通,双方“握手”省下执行费
经法官耐心释明,孙某同意暂缓申请执行。与此同时,一审法官与执行法官多次沟通研判,最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推动矛盾纠纷执前化解的工作指引》,决定适用“以保代执”模式。
法官首先细致严格核查,确认张某及公司没有其他在办未执结案件,“不存在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的情形”。随后,法官向双方当事人充分释明并告知后,双方一致同意并共同提交了书面申请。
依据申请,诉讼法官及时作出扣划裁定及解封裁定,并立即移交执行部门办理扣划、解封手续。
最终,从当事人达成一致到23万余元案款直达孙某账户,整个过程一气呵成。张某的账户同步解封,既没有产生执行费,也没有留下任何“被执行”痕迹。
“这是我院首例运用‘以保代执’模式,在执行立案前直接以保全款项清偿债务的实践。”香坊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模式通过审执部门紧密协作,实现在不解除诉讼保全措施的情况下直接扣划保全账户资金,高效兑现胜诉权益,降低诉讼成本,同时避免债务人因执行程序产生额外费用和信用损失,助力市场主体“轻装上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