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讯 (记者栾德谦) 酒后驾车上路,撞了路灯杆,还伤了人——这本已错得离谱,谁知面对赶来处置的民警,被告人邓某竟在救护车上对民警拳打脚踢。近日,大庆高新区法院对这一起醉驾+袭警案作出宣判,邓某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二万三千元。
3月22日晚上9点50分左右,邓某与朋友聚餐饮酒,席间喝了不少白酒。散场后,邓某心存侥幸,觉得自己还清醒,便自行驾车回家。当车辆行至大庆市萨尔图区某街道一家酒店门前的道路时,邓某因操作不当,车辆猛地撞上道路东侧的路灯杆。
事故造成车辆和路灯杆不同程度受损,邓某本人及车内乘车人员杨某均受伤。原本想“悄悄开回家”的邓某,不得不面对这一摊子事。
事故发生后,同车人员杨某拨打了报警电话。辖区民警胡某和辅警文某迅速赶到现场。见邓某和杨某均有伤情,民警便随同二人乘坐120救护车前往医院救治。
然而,就在救护车行驶途中,邓某因害怕承担醉驾的刑事责任,情绪突然失控。他不仅拒不配合民警的正常询问和处置,还开始对民警胡某、辅警文某进行辱骂、踢踹和殴打,场面一度失控。两名民警始终保持克制,但仍未能避免受伤。后经鉴定,民警胡某的伤情构成轻微伤。
事后,警方对邓某进行了血液乙醇含量检测。鉴定结果显示,邓某血液中乙醇含量高达245.8mg/100mL,远超80mg/100mL的醉酒驾驶标准,属于严重醉驾。
民警胡某的伤情鉴定、邓某的血检报告、现场监控视频、证人证言等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邓某的违法行为已无可辩驳。
大庆高新区法院审理认为,邓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其在民警依法执行职务过程中,暴力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并致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又构成袭警罪。邓某一人犯数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
法院同时考虑到邓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且积极赔偿了路灯杆损失及民警医疗费用,并取得了谅解,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邓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二万三千元;以袭警罪判处邓某有期徒刑十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二万三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