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讯 (记者黄迎峰) “刘警官您快来看看,我捡到一只受伤的小獾子。”7月1日,张先生急匆匆地来到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绥阳分局八里坪派出所新青警务室,称其在回家途中发现路边蜷缩着一只体态呆萌的“小獾”,小家伙行动迟缓、精神萎靡,因腿部外伤已无法正常走动,遂将其送至警务区。
民警经仔细甄别,确认该动物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狗獾。经检查发现其右后侧腿部有明显外伤,民警立即为其做好防护,小心地为其清理创口、消毒包扎,以缓解疼痛。考虑到狗獾生性胆小且伤后虚弱,民警充当起“临时奶爸”,在室内为它搭设单独小窝,每日定时投喂食物和水,并严密监测其进食状态与伤口愈合进度。
经过民警数日的精心照料,狗獾伤口完全愈合,已达到野外独立生存标准。随后,民警将其放归自然。
图片由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