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城东新居小区居民反映

未经同意、偷梁换柱

这些充电桩从何而来?

充电桩插头与电动自行车插座规格明显不符

实习生 王明东 生活报记者 赵政府

“充电桩是谁安装的?万一出现问题谁负责?收益是否归居民所有?这些问题我们一概不知。”日前,哈市城东新居小区居民向生活报帮办栏目反映,在未向居民征求意见的情况下,有人在小区空地上安装了多个公共充电桩。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

充电桩安装完毕 居民尚不知情

日前,记者来到了位于公滨路和木材街交口处的城东新居小区,在花坛拐角处看到了一个绿色的充电桩,高度约1米,两侧各有一个充电枪,可以同时给两台车充电;立柱上除了收费二维码,还写着“政府便民项目、安装公司免费投建,有场地需求请联系我们”的文字,下边还有联系电话。

记者走访发现,城东新居C区的绿地、车位附近共安装了5个同样的公共充电桩,目前还没有通电;D区的几个充电桩已经通电,可以使用。此外,附近的福禄家园小区也安装了这个品牌的充电桩。小区居民告诉记者,据他们了解,在黑山街、平公街以及太平桥百盛商场附近的几个开放小区也安装了这种公共充电桩。

针对小区内安装公共充电桩一事,不少人产生了质疑。众多居民都表示,对安装充电桩一事毫不知情,即使是便民项目,也应该先征求居民意见,获得同意后再进行安装。此外,有人担心存在安全隐患,有人认为会影响小区停车秩序,还有人觉得安装充电桩占用了小区公共资源,产生的收益应该归业主所有。一位居民告诉记者,他们发现小区安装公共充电桩后,向铁东街道办城东社区反映过情况,得到的答复是安装合规。

也有居民认为,小区安充电桩是好事,不仅方便出行,也能避免飞线充电带来的安全隐患,但在落地上应该更加规范。

社区物业说法不一 施工方承认未获居民同意

针对居民提出的问题,记者首先拨打了城东社区的电话,接线员让记者拨打城管科电话咨询,多次致电均未接通。此后,记者又拨打了12345服务热线留言反映问题,铁东街道办城东社区一位网格员给记者回电表示,在小区安装公共充电桩是合规的,是惠民工程。为了了解详细情况,记者此后又来到城东社区进行走访。接受采访的社区网格员表示,他们之前也向居民解释过此事,按照区里的要求,小区500米范围内必须有充电桩,因此社区就协调物业和安装单位进行了洽谈,该工程由舟扬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舟扬新能源”)负责施工,和物业也签订了合同。

随后,社区网格员和记者一同致电了负责城东新居小区的龙法物业,物业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并没有和“舟扬新能源”签订合同,但这件事物业确实知晓。据其介绍,此前区里组织街道办、社区和物业开会,要求物业支持在小区里安装公共充电桩。充电桩所有的建设手续都是由“舟扬新能源”负责的,物业没有收取场地费,产生的收益也不参与分成。

充电桩到底是谁让建的?受到哪个文件支持?在记者的追问下,社区网格员拨通了“舟扬新能源”赵经理的电话,赵经理在电话中表示,他们承接的是政府惠民项目,在街道、社区、物业的支持下,负责给哈市各小区建设公共充电桩;安装的充电桩符合国家标准,安装位置也符合相关规定;建设的依据是哈住建2026(26)号文件。此后,赵经理将文件发给了网格员。记者看到,这份文件名为《哈尔滨市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全覆盖共建工作方案》。

赵经理表示,有关部门为了解决哈市各小区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推动在各小区建设公共充电桩。他们安装的充电桩功率为10kW,不仅能给电动自行车充电,也能给机动车充电。目前,他们公司在哈市已建设了600多个公共两用充电桩。关于事先是否征求过居民意见的问题,赵经理坦言,此前他们做过民调,结果是大多数居民都不同意。今年他们并未征求居民或业委会意见,直接开工建设了。

充电桩可两用? 电动自行车无法充电

此后,记者和一位骑手来到城东新居D区,对建成的充电桩进行测试。这位骑手所骑车辆用的是60伏锂电池,有两个充电口,一侧为矩形三孔,另一侧为矩形两孔。记者拔下充电桩的充电枪,发现是圆形7孔大插头,不仅外形不一样,大小也比电动自行车的充电口大两三倍,根本无法给电动自行车直接充电。此外,此处其他几个充电桩的充电枪也都是7孔插头。

记者从一家电动自行车厂家获悉,电动自行车的充电接口和机动车的充电接口规格完全不同,机动车是国标7孔/9孔大插头,电动自行车是两孔/三孔插头,无法直接对接。目前,只有部分大功率的电摩才能配置汽车用的充电插座。

同时,电动自行车与机动车的电压等级相差甚远,机动车充电桩输出220V~750V高压,而电动自行车电池仅为48V~72V低压,强行直连会瞬间烧毁电池,引发热失控起火甚至爆炸。

住建局城建处: 第三方安充电桩须征得居民同意

明明是为了解决电动自行车的充电问题,为何安装后却成了机动车充电桩?13日,记者以居民身份拨打了哈市住建局城建处的电话,咨询了目前哈市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安装的相关情况。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于今年2月开展了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全覆盖攻坚工作,建设的充电桩是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的,并不是给机动车充电的。两者在功率、用途上明显不一样,机动车充电桩不能给电动自行车直接充电。这位工作人员还表示,第三方公司只有在业主、物业或者业委会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安装公共充电桩。

就此问题,记者也采访了黑龙江迅雷律师事务所史可新律师,他表示,小区建设公共充电桩涉及共有区域,居民有权通过业主大会行使表决权进行拒绝或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