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讯 (实习生崔翔越 记者栾德谦) 90后年轻人,为骗取他人财产,采取“杀熟”方式,向老同学下手,以虚构账户冻结、调动工作等事由,并以借款名义,骗取大学同学上百万元。近日,大庆高新法院对这起诈骗案件公开宣判,揭开这场名借实诈百万元的骗局。
据了解,被告人陈某是一名90后年轻人,原本有一份稳定的工作,然而因自身债务被法院强制执行,账户冻结,名下也已无财产可供执行。
在走投无路下,陈某为获取他人不义之财,以此缓解经济紧张,便第一时间想到了昔日要好的大学同学,“杀熟”诈骗。
2025年2月,陈某第一次向赵某开口借钱,理由是“账户被冻结,需要钱运作解封”。基于是大学好友及对方工作不错,赵某没多想,就直接把钱转过去了。
此后一年里,陈某见同学好骗,便又陆续编出“合伙周转”“分包工程”等多个借口,不断向赵某借钱,且每次都承诺“解封就还”“到账即结”。出于以往信任以及抹不开面子等原因,赵某便一次次进行微信或银行转账。
后来,赵某手中已经没有可借的现金,陈某便提议用黄金抵钱。赵某先后三次将自己购买的85.95克黄金交给陈某,价值约10.8万元。
陈某拿到黄金后全部出售,钱款很快被其挥霍一空。仅这一阶段,赵某就被骗74万余元。
2025年9月,陈某得知赵某想调动工作,便谎称自己有关系,能够帮上忙,但需要钱打点领导。此时的赵某已深陷信任误区,又通过微信和银行转账,向陈某及其指定账户转了17.8万元。
审理查明,陈某共骗取赵某钱款及黄金价值102.7万余元,全部被其用于个人花销或还债。而赵某苦苦等待的“解封”“回款”“调动”,没有一件是真的。
2026年2月3日,赵某向公安机关报案,陈某当邓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诈骗罪。对于陈某辩护人提出其中4.72万元属于借款,不应算作诈骗金额的辩解,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当时账户已被冻结、无履行能力,但其仍谎称账户有余额、能运作解封,骗取他人钱款用于挥霍,非法占有意图明显,故对上述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据此,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十年十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全部损失102.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