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讯 (记者仲亮) 近日,哈市住建局印发《关于加强哈尔滨市直管公有房产租赁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哈住建规〔2026〕3号),全面细化住宅、办公、工商等不同类型公房租金计算规则,搭建标准化、信息化公房管理体系。
《通知》明确,全市直管公房租金实行市场调节价。公有住宅按房屋使用面积整套计租,基准租金1.44元/平方米/月。办公用房以建筑面积整套计租,基准租金2.54元/平方米/月,月租金直接以租金标准乘以房屋建筑面积得出。工商用房按建筑面积核算,平均基准租金5.66元/平方米/月。
议价房产则适用于特等街道经营、住宅改经营、房产转租等情形。综合行业分类对应分值、房屋质量对应分值、房屋类等对应分值以及房屋坐落对应分值等四项分值求和,乘以固定系数0.2元后再乘以建筑面积计算月租;其中,中央大街、石头道街、靖宇大街等划定路段为特等商业街道,执行议价租金且取消租金限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