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无证处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行为可举报

8月15日起违法经营者将面临5万-50万元罚款

生活报讯 (记者李威兵) 7月30日,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向全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发布公开信,明确经营全过程环保合规要求,厘清相关法律责任,引导行业规范开展回收、贮存、运输、处置作业,防范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土壤、水体,筑牢黑土地生态安全屏障。公开信重点明晰了各类违法行为对应的法律后果。无照开展回收经营活动,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无证无照经营相关法规予以处罚。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涵盖电视机、空调、洗衣机、冰箱、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手机、相机等产品,这类物资含有铅、汞重金属、消耗臭氧层物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毒有害成分。回收、贮存、拆解环节操作不规范,极易造成大气、水体、土壤污染,威胁黑土地资源、区域生态平衡以及群众身体健康。

公开信梳理现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明确回收经营者必须严守多项经营准则。经营者需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做到证照齐全,严禁无照经营;经营场地严格落实防渗、防漏、污染物规范存放等环保和安全要求,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扩散,避免污染黑土地、地表水与地下水。

公开信重点明晰了各类违法行为对应的法律后果。无照开展回收经营活动,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无证无照经营相关法规予以处罚。回收经营者如需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跨省转运至省外资质企业处置,必须依规完成备案或信息报送。待2026年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实施后,未履行跨省转移相关手续的处罚标准有所调整,违规主体将面临高额罚款。同时,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业务,必须依法取得处理资格证书,无证处置将被责令停业关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至50万元罚款。

公开信提出,保护黑土地是全社会共同责任,希望广大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主动遵守环保法律法规,规范经营流程,有效防控环境风险;社会公众若发现非法回收、拆解、处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违法行为,可拨打举报电话0451-82330347进行反映。

省生态环境厅表示,后续将持续强化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污染防治监管,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