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讯 (实习生宋佳溪 记者张立) 7月31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2026年交通运输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发布会。据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宇文翀介绍,我省近日研究制定了《黑龙江省2026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工作实施细则》《黑龙江省2026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实施细则》,明确配套补贴标准、线上申报流程、资金拨付机制,以政策红利引导运力迭代升级。
国家投入专项资金 分类设置差异化补贴
据悉,此次交通运输领域车辆设备更新,主要面向的是城市公交及货物运输经营者。老旧货车、老旧公交车长期高负荷运营,车身结构老化,易污染环境。开展此次设备更新可从源头压降交通运输事故风险,加快交通运输领域减污降碳,全面升级群众出行体验。在这项工作的推进过程中,国家投入了大额专项资金,出台实打实的补贴政策,实实在在减轻城市公交及货运经营者的更新成本。
补贴政策针对公交、货运行业差异化设置分层补贴,精准降低经营主体报废更新改造成本,重点倾斜新能源运力。城市公交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单车补贴11.8万元;更换超质保、不满足安全运营条件动力电池单车补贴4.2万元。货物运输车辆实行阶梯式报废补贴+新购叠加补贴模式:仅报废老旧货车,中型、重型车辆按照距强制报废剩余年限分档发放补贴1万元至4.5万元;报废同时新购车辆,叠加对应购置补贴,国六中型货车补贴2.5万元、重型货车按轴数分别补贴4万元至6.5万元,新能源货车补贴力度更大,中型补贴3.5万元,重型货车按轴数最高补贴可达9.5万元;单独新购新能源冷链配送货车单车补贴3.5万元。同时明确,报废车辆距强制报废不足1年,可单独申领新购车辆补贴,最大限度放宽政策适用范围。
本次更新补贴实行“先线上申报、后实施车辆更新”模式,无需企业多次往返线下窗口。整体流程分为三步:(1)线上填报基础信息、上传购车承诺书;(2)属地交通部门核验通过后15日内上传购销合同;(3)90日内完成车辆报废、上牌、过户,统一上传全套申报材料,材料申报截至2027年1月15日,预留充足筹备周期。同步优化审批时限:县级受理后,10个工作日完成初审,材料缺失一次性告知补正;市级审核通过后30个工作日内,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企业对公账户,严格规范资金管理,严禁截留、挤占、拖延发放补贴。
此外,明确跨年度车辆更新认定规则。针对部分企业上一年度报废车辆、次年完成新车购置的实际情况,细则专门设置过渡认定条款:2025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完成老旧公交报废,报废证明、注销证明、购车发票、登记证书四项材料中任意一项于2026年1-6月取得的,按规定提交完整材料并审核通过后,均可纳入本次补贴申领范围,保障符合条件经营主体全部享受补贴支持。
年限放宽+审核提速 公交更新补贴政策亮点多
宇文翀表示,2026年城市公交领域设备更新国债补贴政策结合当前绿色低碳转型、群众出行提质需求,进一步优化升级,呈现诸多亮点:一是更新老旧公交车辆年限放宽至2018年底前注册,电池更换条件更加清晰,覆盖早期批量投放的新能源公交,有效解决早期新能源公交运维升级、设备迭代的补贴诉求,让更多存量运营车辆能够享受政策支持。二是补贴标准与2025年保持一致,确保政策延续性。三是补贴申请全程在黑龙江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系统线上操作,实现申请、上报、提交材料等全流程网办,不用多次跑线下窗口。四是审核环节提速,明确禁止截留、挤占补贴资金,杜绝拖延放款,保障企业资金快速回笼。
@老旧营运货车车主 报废更新可申请补贴
据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杨楠介绍,2026年我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进一步优化扶持导向,除继续支持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更新为低排放货车外,优先支持更新为电动货车。补贴范围包含:仅报废营运货车、报废并更新营运货车、仅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
(1)仅报废营运货车。简单来说就是车主只报废车辆、不购置新车也能申领补贴。适用对象为提前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货车(不含挂车)。报废货车应于2026年1月1日(不含)前,在我省取得《道路运输证》,证件有效期至2026年1月1日以后。同时,《道路运输证》注销日期、《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日期和《机动车注销证明》注销日期均应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
(2)报废并更新营运货车。报废车辆应当符合前述要求,新购置车辆应当为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货车(不含挂车),与报废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一致,且新能源车辆应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同时,新购置货车的《机动车行驶证》注册日期和《道路运输证》发放日期均应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
(3)仅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针对城市冷链物流运输行业,专门设置了专项补贴,无需报废旧车,全新购置合规新车即可申报。须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并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同时,《机动车行驶证》注册日期和《道路运输证》发放日期,均应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
凡是符合上述对应条件的我省营运货车注册登记所有人,无论是货运企业还是个体车主,均可正常申请对应补贴。
更换新能源公交电池 需符合这些条件
杨楠表示,针对新能源公交动力电池更换,我省从电池本身资质、更换时限、废旧电池回收管理三方面明确了硬性规定。一是明确补贴适用范围。本次补贴支持2026年12月31日前,已超出原厂质保期限,或存在安全隐患、达不到安全运营标准的新能源公交动力电池全套更换业务,不在该范围内的电池更换不予发放补贴。二是严格限定新电池出厂及质保标准。更换的全新动力电池,生产日期必须为2025年1月1日及以后出厂,整体质保年限不得少于5年,整套更换作业流程必须严格执行多部委联合发布的新能源汽车电池管理相关公告规范,确保电池产品安全合规。三是压实废旧动力电池规范回收、溯源存档责任。申请人要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将报废城市公交车及报废动力电池交售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回收拆解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全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平台报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信息,并及时掌握、留档完成报送的佐证材料;对尚未回收拆解的动力电池,应设专门区域存放,存储区域要防火、防爆、防渗漏、防静电,做到分类存放、标识清晰,严禁与其他物品混存。
实行额度管控 补贴资金先到先得
城市公交及货运经营者如想申请补贴,都有哪些注意事项?就此问题,省交通运输厅二级巡视员李丽敏介绍了3点注意事项。
(1)所有申报单位、车主提交的全部申报材料,务必保证真实、完整、有效。有关部门会对报废注销、购车上牌、车辆运营资质等材料开展全流程核查。存在弄虚作假套取补贴的情况,将立即取消补贴申领资格,追回已拨付补贴资金。(2)申报时务必填报状态正常、可正常收付款的对公或个人账户,认真核对开户行、账户名称、账号等信息,若账户冻结、注销、信息填写错误,会造成补贴资金拨付失败、延迟到账。(3)本次补贴资金实行额度管控,按照企业线上完整提交申报材料的先后顺序审核拨付,遵循“先到先得、资金用完为止”原则,建议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尽早筹备材料、线上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