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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报讯 (记者李丹) 公信力是慈善组织的生命线,为了规范慈善组织的信息公开行为,维护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新修订的《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民政部令第81号)(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本期《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专栏为您解读“公开募捐周期超过六个月的,信息公开频次有何法定要求”。
据悉,依据《办法》第八条第二款,公开募捐周期超过六个月的,至少每三个月公开一次募得款物情况及已经使用的募得款物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