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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报讯 (记者李丹) 公信力是慈善组织的生命线,为了规范慈善组织的信息公开行为,维护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新修订的《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民政部令第81号)(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本期《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专栏为您解读“公开募捐活动结束后,慈善组织应当公开哪些结项信息”。
依据办法第八条第一款,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应当在公开募捐活动结束后三个月内,公开募得款物情况、已经使用的募得款物的用途,以及尚未使用的募得款物的使用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