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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报讯 (记者李丹) 公信力是慈善组织的生命线,为了规范慈善组织的信息公开行为,维护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新修订的《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民政部令第81号)(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本期《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专栏为您解读“募捐活动结束,对公开募捐合作方怎么进行管理”。
依据办法第八条第一款,在公开募捐活动结束后三个月内,还应当公开对公开募捐合作方的评估和指导监督情况。此规定压实了慈善组织对合作方的监督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