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民企“三角债” 500余万分批清偿

大庆案例入选全国典型

生活报讯 (记者李威兵) 10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与全国工商联联合发布第二批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典型案例,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民营企业建材货款纠纷调解案例成功入选。

某混凝土公司与某设计工程公司签订《建材采购合同》,约定某混凝土公司为某设计工程公司基础设施项目供应水泥稳定级配碎石等建材。某混凝土公司按约供货后,双方结算确认总货款为585.59万元,某设计工程公司仅支付首付款44.85万元,剩余540.74万元长期拖欠未付。某混凝土公司多次催告无果,遂诉至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并申请冻结对方银行账户,要求给付欠款本金及利息、违约金等费用。某设计工程公司因账户被冻结,面临资金链断裂及无法参加新项目投标的经营风险,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

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邀请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工商业联合会调解委员会组成调解团队,商会调解组织指派建筑行业资深调解员开展先行调解。

调解团队对某设计工程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开展核查后了解到,某设计工程公司日常运营稳定,原本有能力清偿涉案货款,但因其承接的工程项目被上游发包方拖欠大额工程款,相关款项长期未能结算,企业流动资金被大量占用,现金流持续承压,不仅难以一次性付清所欠建材款项,企业正常经营也亮起红灯,面临资金链断裂的风险。本案是建筑行业典型的“三角债”问题。

聚焦“某混凝土公司债权诉求与某设计工程公司资金困境”核心争议,最终确定“先解冻+分期付”调解思路,某设计工程公司账户解冻后3日内支付首期款100万元,剩余款项分两期付清,并设定严格的违约惩罚条款作为履约保障,某混凝土公司自愿放弃违约金52.64万元及律师费。

调解协议达成后,法院依法为某设计工程公司办理解冻手续,企业经营逐步回归正轨,招投标、资金流转等业务恢复常态,并结合自身实际资金状况与回款节奏,持续分批次清偿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