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讯 (记者李威兵) 10月上旬,外地务工人员佟某在桦川县苏家店镇一家鹅厂装卸饲料时脚部被砸伤,雇佣方垫付3000元医疗费后失联,鹅厂以不存在直接雇佣关系拒绝赔付。佟某维权无门向桦川县综治中心求助,经县、镇两级综治中心联动处置,历时3天,三方达成协议,佟某拿到共计5.3万元一次性赔偿款,纠纷了结。
佟某是外地户籍,常年在桦川县打零工。事发时,他受一名外地第三方临时雇佣,到苏家店镇涉事鹅厂装卸饲料。作业过程中,饲料货物坠落砸伤佟某脚部,佟某随即入院治疗,首期医疗费花去1.3万元,后续还需要二次手术。事故发生后,雇佣佟某的第三方只拿出3000元,之后就不再接听电话,失去联系。
佟某找不到雇佣人,便找到鹅厂协商赔偿。鹅厂负责人当场表示:“我们没有直接雇佟某干活,饲料装卸的活已经外包出去,佟某不是我们的工人,出事不该由我们承担责任。”佟某反驳:“活是在鹅厂院子里干的,人是给鹅厂卸饲料,人受伤了鹅厂不能一点责任都不担。”双方协商无果,向桦川县综治中心提交求助。
县综治中心受理案件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案件交办苏家店镇综治中心协同处置。苏家店镇综治工作人员依托属地线索,联系鹅厂,顺着业务往来信息多方查找,最终联系上失联的第三方,组织三方到场集中调解。
调解室内,三方再次发生争执。第三方称自己手头资金紧张,不愿承担高额赔偿;鹅厂依旧坚持,双方不存在用工关系;佟某则担心后续手术没有费用,情绪激动。驻点律师到场,结合法律相关条款,向三方释明各方法律责任,告知诉讼存在的风险。调解员同时向三方讲明佟某受伤治疗的实际困难。
经过多轮磋商,三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赔偿总额5.3万元,扣除前期已经支付的3000元,剩余5万元当场兑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