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闫一菲 今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通过,并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从2005年民政部提出立法建议至今,这部历时11年《慈善法》终于面世,它的颁布实施填补了我国慈善事业立法的空白,标志着我国慈善事业迈入法治化轨道。《慈善法》将是今后我国慈善事业的“定盘星”,必将对慈善公益事业带来深刻影响。 近年来,我省在慈善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公众慈善意识不断增强,社会捐赠数额稳步增长,救助项目不断创新,机构运行更加规范……然而长久的法律缺位,也让龙江慈善事业在探索和实践中遇到一些挫折和困惑,如今《慈善法》正式实施,对我省慈善事业发展有哪些具体影响?我省将如何落实《慈善法》,更好地守护公众的爱心?就这些问题,近日记者采访了我省相关专家及政府相关负责人。 慈善事业跨越式发展全省注册志愿者282万人 “近几年我省慈善事业发展势头很好,参与到爱心捐助、志愿服务的人士越来越多。”省慈善总会秘书长王瑛琦介绍称,近六年来省慈善总会累计接收捐赠款物总额12.46亿元,接收善款1.38亿元,接收物资折价187万元,近17万困难群众得到了不同形式的帮扶。“我们参与了青海玉树地震、雅安芦山地震、黑龙江省洪灾等应急救灾捐赠接收工作,共接收善款1.06亿元,在建立专项基金方面,启动‘小额冠名基金’,推广留本捐息、分期捐赠等方式,发展各种专项基金36支,募集善款1882.9万元。”王瑛琦说,省慈善总会不但运用传统募捐方式促进慈善资源总量的提高,还开通网站、微信、支付宝、POSS机刷卡等新型捐赠模式,积极探索新型募捐方式,推动慈善募集渠道不断拓展,极大地提升了公众参与热情。 近年来,我省慈善组织建设上也取得很大成绩。目前,全省13个市(地)和所有县(市、区)全部成立了慈善组织,“慈善超市”、社会捐助站点等基层慈善服务机构达1000多家,累计救助人数3000多万人次,全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市(地)进入“全国慈善城市”行列,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县进入了“七星级慈善城市”行列。 为了更好地发展慈善事业,我省还积极探索了“创新创业+公益”、“互联网+公益”等慈善事业发展的新模式新路径。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杨晓光介绍说,“我省今年举办了2016创·益高峰论坛暨公益博览会,以公益项目为牵引,助推哈尔滨科技‘双创’和慈善事业加速发展,同时打造龙江‘互联网+公益’信息平台,覆盖了全省公益组织,这在全国是率先之举,通过建立互联网公益信息平台,形成公益信息的大数据、大整合。” 我省慈善公益活动在普通市民身上也有明显体现,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据省志愿服务平台统计,全省注册志愿者达2828761人,参加活动志愿者1344120人。 掣肘因素仍存在 管理体系不健全缺乏专业人才 “全省慈善事业的发展与困难群众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虽然近年来我省慈善事业取得了跨越式发展,但业内人士仍然清醒地认识到我省慈善事业发展还存在不少掣肘因素,与国内发达省份还存在较大的差距。 王瑛琦认为,我省在慈善组织机构上,全省上下还尚未完全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适应新时期慈善事业发展需要的组织管理体系。“有的地方慈善组织不够健全,有的地方没有专门的组织机构和专业队伍,有的地方没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及功能齐全的办公设备,而且在慈善组织自身工作上,还存在着在社会救助救急难方面的补充作用不突出、在组织社会力量合力推进慈善事业发展方面协调作用不突出等问题。” 黑龙江省博助贫困精神病人救助基金会秘书长杨卫东也指出,我省在慈善事业发展环境上,还存在着社会各界参与慈善事业的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支持力度不大等问题。“有的地方甚至还把慈善事业当成了额外负担,存在着‘慈善可有可无’、‘慈善可抓可不抓’、‘慈善工作好坏影响不了年成’等模糊认识和错误想法。普通民众慈善意识不强,慈善观念落实,对有些特殊受助群体存在误解甚至避而远之。” “我省还面临着公益慈善复合型人才欠缺的问题。”哈尔滨工程大学基金会秘书长郭峰提出,“某些发达城市已经有高校开设公益人才专业,但在我省还没有,随着慈善工作的专业化和精细化,专业人才需求会逐渐增加。” 借《慈善法》东风 进一步发展龙江慈善事业 “《慈善法》的到来必将让我省慈善领域迎来新的发展契机”,这一观点在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中已经达成共识。王瑛琦认为,首先《慈善法》把慈善定义为“大慈善”就是一次巨大慈善理念升华,这为我省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开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他说,“提到慈善,之前人们最直接的反应往往是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救灾救难,其实这些只是狭义上的‘小慈善’概念。而《慈善法》中把慈善活动进行了更为广义的界定,将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的发展,环境保护等有利于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都囊括在内了。通过对《慈善法》的普及宣传,能让更多的龙江民众对慈善有正确的理解,积极投身慈善事业,营造整体良好的慈善氛围。” 郭峰认为,《慈善法》的出台让慈善公益者今后开展工作有法可依,能更好地发挥社会力量,进一步促进龙江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他说,“《慈善法》的出台,厘清了长期以来社会公益组织的定位、职责、分工、内容等,解决了一些实际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这样有利于慈善事业专业化、救助精细化发展,对于慈善人才队伍建设也有巨大的推动作用。” “《慈善法》将促进我省慈善组织的蓬勃发展。”杨晓光指出,《慈善法》确立了慈善组织在慈善活动中的主导地位,明确只有慈善组织才能开展慈善募捐,而且规定“依法登记或者认定满二年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原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这就适当扩大公开募捐主体范围,意味着更多慈善组织将可以通过努力争取公募资质,平等地参与竞争,慈善的机遇和渠道都宽泛了很多,更有利于慈善组织释放活力。同时,《慈善法》还为慈善组织制定了“慈善组织及其取得的收入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等一些优惠政策,这些都体现了国家对慈善组织发展的支持,在政策影响下,我省慈善组织数量增加是必然趋势,她说,“临近《慈善法》正式实施之前,每天我们都会接到不少咨询慈善组织申请认定和优惠政策的电话,这也从侧面反映了大家的热情。” 完善各项配套政策 让善心更安心 从明确规定慈善组织如何管理和运营,到实施税收优惠政策、激活慈善信托等,首部《慈善法》在制度创新方面亮点频现,但要真正落地,对法律的正确解读、实施和配套制度之健全是关键。8月29日,全省慈善工作现场推进会召开,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就指出,为推动贯彻落实《慈善法》,我省将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 首先关于慈善组织运行管理问题,我省今后要进一步鼓励兴办慈善组织,稳步实施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制度和慈善组织年度报告制度;针对以往慈善组织自律机制不健全,资金募集和使用不够透明,还有少数组织有商业化、营利化倾向等公众关心的问题,要在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方面、坚持积极引导和依法管理并重,促进各类慈善组织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逐步进行决策、执行和监督分离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建立慈善组织负责人任职、约谈、责任追究等管理制度,落实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制度,以此来提高慈善组织诚信度和公信力;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按照规定的区域和方式开展募捐活动,要抓好公开募捐资格许可制度的建立工作。 其次,关于各项鼓励奖励制度如何落地问题,我省民政部门将积极协调财税等有关部门落实慈善组织、慈善信托、慈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制定对扶贫济困救灾慈善活动的特殊优惠政策,落实捐赠人向慈善组织捐赠实物、有价证券、股权和知识产权免征权利转让的相关行政事业性费用政策,鼓励捐赠人开展多种形式的捐赠;协调国土资源部门落实慈善组织举办相关服务设施使用国有划拨土地或者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政策;协调金融管理部门制定金融支持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协调加大政府购买慈善组织的服务力度。此外要推动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为慈善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社会影响较大的个人、法人和组织予以表彰。要逐步完善慈善工作人员的从业资格、工资福利、职称评聘等职业化要素管理,吸引优秀年轻人才投入慈善事业,加快培养一支专业工作队伍。 此外,慈善信托落地是《慈善法》中很大的一个突破。《慈善法》规定,设立慈善信托只需向受托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消除了之前《信托法》“有关公益事业管理机构”不明确的障碍,使公益信托得以落地。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指出,由此可预见慈善信托是新形势下发展慈善事业的新增长点,我省相关单位会认真学习国家的《信托法》,并认真研究《慈善法》中的相关规定和《慈善法》其他规定的关系,准确把握慈善信托的法律外延空间,让慈善信托早日落地龙江。 据悉,今年我省要建立起上下联动的“五位一体”慈善组织网络,各县(市、区)街道(办事处)都要建立健全慈善服务中心,80%以上的乡镇建立慈善服务中心,80%以上的城市社区、5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慈善服务站,20%以上的村屯设慈善专管员。 图为哈尔滨市道里区银都社区工作人员为贫困户包饺子。 本报记者苏强摄 图为哈尔滨市的志愿者为社区孤寡老人包粽子。 图为哈尔滨市道里区新阳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和居民一起制作剪纸,送给社区的老人。 本报记者苏强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