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新消息,截至2016年12月8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黑龙江省分公司”)总保费收入突破100亿元,创造了该公司年度保费的历史新纪录,在该公司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2014年以来,中国人寿黑龙江省分公司坚决贯彻落实中央、保监会、中国人寿集团公司和总公司各项决策部署,唱响铁人精神,弘扬完成文化,抢抓机遇,加快发展,挑战自我,积极推进自身确定的“一年开新局,二年上台阶,三年创佳绩”的三年总体规划和“在龙江做大,在东北做强,在全国做优”的总体目标。借助新“国十条”颁布实施的契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转型升级,不断提高保险供给质量和水平,积极发挥社会“稳定器”和经济“助推器”作用。 加强结构调整,实现发展跃升。中国人寿黑龙江省分公司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理念,大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遵循“重价值、强队伍、优结构、稳增长、防风险”的经营方针,坚持在发展中调整,在调整中加快发展,实现了规模和价值的协调发展。注重发挥渠道协同优势,大力发展中长期期交、短期险等核心业务,经过3年的努力,在业务发展、结构调整、价值增长等方面实现了全面突破,2016年跃升至100亿元平台,开启了新的征程;首年期交保费超过20亿元,衡量公司结构优化成果的首年期交保费占长险保费比重超过56%,结构调整成功落地,市场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建立了期交拉动新单、续期拉动总保费的发展模式,为百姓提供了多元化、全方位的保险服务。 突出精准扶贫,提升保险供给。依托专业和规模优势,以大病保险为核心,积极参与经办业务,不断丰富创新扶贫方式方法,扩大保险供给,较好地发挥了保险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精准扶贫中的优势和作用。一是积极承办大病保险。截至2016年11月底,公司承办了全省11个地市1个省管县15个大病保险项目,协议承保人数989万余人,市场份额55.4%,居全省前列。累计大病保险理赔7万人次,累计给付金额2.96亿元。承办绥化市9县新农合经办业务,参合农民266万人,支付新农合基金5.37亿元。二是积极推进建档立卡户精准扶贫。通过扶贫小额保险,为50.9万贫困人口提供了254.5亿元的风险保额,贫困人口覆盖率47.3%。三是积极推进医疗救助业务扶贫。在绥化市开办城市低保对象和低收入“双低人群”医疗救助业务,2008年至今覆盖106.87万人次,累计为近9.5万人次进行医疗救助,赔付支出1.09亿元。四是积极推进意外伤害保险扶贫,在城乡居民中开展“小额意外伤害保险”,解决因“意外伤害”致贫、返贫问题,服务人群150万人,提供风险保障650亿元。五是积极推进新农村帮建、村官保险、村医保险和信贷保险扶贫。2013年至今,为绥化市明水县新农村建设投入10万元帮建款;为七台河市勃利县吉兴乡合心村等4个村3300位村民赠送农村扶贫小额保险;择优选派省公司骨干人员,赴七台河市勃利县抢垦乡福利村任第一书记。向全省2661名大学生村官提供了重大疾病和“人身综合意外伤害保险”,理赔金额60万元。为1.31万名村医提供了执业医疗责任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总风险保障金额达到28亿元,赔款160余万元。 承担社会责任,热心公益事业。公司一直秉承“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创造价值、服务社会”的使命,坚持不懈地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将自身的发展与龙江经济发展、保险业发展、百姓保险需求紧密结合起来,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每年提供理赔服务近20万人次,年赔款金额10亿元以上;年缴纳税金超过1亿元;解决了6万余人的就业和再就业问题,年支付佣金6亿元,辐射解决近6万个家庭18万人的生活问题。同时,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十二五”期间累计捐赠达800余万元,公益捐赠500余万元,其中, 2015年捐赠300万元,用于20个贫困县配备医疗急救车辆,改善医疗条件,回馈龙江人民。 中国人寿黑龙江省分公司表示,在新的起点上,将坚守“成己为人、成人达己”的核心理念,深入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提高保险供给质量和水平,依托遍及城乡的网络、近6万名的员工和销售人员,牢固树立全局意识,自觉履行使命,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专业的产品,提供更加贴心、便捷的服务,努力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公司发展,拓宽保险服务领域,开创发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