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我和黑龙江日报老社长张国昌的往事 □王才民 2017年2月4日23时许,惊悉张国昌在当晚19时40分去世,我心情十分悲痛,夜不能寐,回忆起我和老社长张国昌的桩桩往事—— 2016年岁末,得知张国昌住院了,我很想去看望他,但又不忍打扰他…… 1979年我从省报驻大兴安岭记者站调回编辑部,张国昌刚被落实政策,任黑龙江日报副总编辑。如果从这一年算起,到他1995年离休,我在他领导下工作了16个春秋。国昌说“把社会这块报道交给王才民”,安排我分管公、检、法、司、纪检、监察和审计七条战线的报道工作。 我在报社做了20年政法记者。政法报道,往往会遇到一些暗礁和风险,少不了领导的支持和保护。我的一些特大案件和重大批评报道,背后都有张国昌撑腰、力挺和保护。 1982年11月11日,我在黑龙江日报《内部参考》第45期,发表了《老子有权,儿子作恶,法院庇护,孤母病女,受尽欺凌,有冤难申》的报道,之后在《中国妇女报》等省内外报刊发表了通讯《疯女之怨》。《疯女之怨》是历尽艰险为民女申冤的写实报道,这场记者与执法者的“官司”在中国是罕见的,并且旷日持久……我之所以敢斗胆与司法腐败斗,最主要的是有报社领导张国昌做坚强后盾…… 张国昌在总编辑、社长任内,有长达5年的时间,坚定不移地支持我把为民女申冤进行到底。 1986年上半年,我在省内一些地、市、县采访时,发现许多地方都在挤占挪用教育经费,用来盖办公楼、买汽车、发奖金福利、公款吃喝…… 之后,经过对省审计局的采访,我获取了大量各地挤占挪用教育经费的审计报告资料,写了《黑龙江省一些地方教育经费被挤占挪用》的报道,发表在1986年9月20日黑龙江日报一版头题。中共中央书记处研究室《情况简报》于当年10月16日转发,李鹏总理做了批示。 之后,有一天总编辑李寿山紧急召见我,说:“有人要和我们打官司,要向省委告我们,你赶紧写一个采访过程,交给国昌。”后来听寿山说,国昌社长把我写的材料装在提包里,每次去开省委常委会都带上,以防万一省委领导在会上提出此事好回答。直到对方不言告、开始整顿为止。 张国昌在报社领导岗位上,几十年言传身教,培养了一批又一批的新闻后人。特别是当你有进步和成绩时,他总能及时发现,予以肯定。1987年大兴安岭发生特大森林火灾,作为新闻记者,我第一个到达火灾前线,在全国发了第一篇报道。在随后的30天里,我在大兴安岭发回33篇现场报道,在火灾结束后,我返回编辑部时,时任社长的张国昌,与班子成员讨论决定给我立功奖励,还把我提为副处级,调到《老年报》任副主编。 1992年11月28日,我登上列车,跟踪暗访车匪打劫旅客,随即写了《193次列车:红胡子卖烧鸡》的内参和公开报道。这篇报道在读者中引起强烈的反响,大量的读者来信,有些是直接写给社长张国昌的。这一年报社春节会餐时,张国昌挨桌敬酒,当来到我们桌时,他端着酒杯对我说:“你的那篇193列车的报道反响很好啊!” 1947年3月,17岁的张国昌从家乡明水投奔到中共《西满日报》。24岁时任黑龙江日报副秘书长,后为总编辑、社长。他高风亮节,一身正气,从不以权谋私,从不伸手,没有一丝腐臭,品格高尚,清正廉洁,是黑龙江日报几代报人有目共睹的楷模。 他曾写过一篇自述文章,称自己不过是黑龙江日报的一枝一叶。但在我看来,他哪里是一枝一叶,分明是黑龙江日报一棵大树,这棵大树遮风避雨,让每一个记者受其荫庇,得以成长。 始知今日怜才意,即是当时种树心。斯人虽去,但身后,已茂密成林,国昌社长,当无憾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