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丽 经过“十一五”和“十二五”近10年的努力,松花江干流水质显著好转,从“中度污染”转为“良好”,出境断面(同江)水质稳定在III类,有效保护了国际界河,惠及两岸人民。当前,我省水环境的突出问题集中在中小流域,这些流域水体一般为松花江的二级或三级支流,主要表现为流域水体水质超标,无法满足水功能区标准要求,个别河段出现黑臭现象。中小流域的水污染不仅是松花江干流水质持续改善的制约瓶颈,而且影响了沿岸群众的生产生活,是重大的环境民生问题。治理中小流域水污染,不能简单照抄照搬干流治理的经验,必须尊重中小流域的特殊属性,统筹考虑流域的自然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特征,以系统思维统领治理思路和实现路径,科学精准施策。 一、我省中小流域水污染的特点 我省中小流域水污染具有如下特点: 一是径流量时空变化显著,污径比大,水体稀释自净能力弱。我省处于高寒地区,冬季冰封期长,径流补给以大气降雨为主,以融雪水和地下水补给为辅,年内径流量丰枯变化明显,夏秋季节水量较大,冬季水量少,个别支流甚至出现断流现象,削弱了水体的稀释自净能力,加剧了水体的污染程度。 二是流域内产业结构落后,小工业企业数量多,工业污染严重。中小流域多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阶段,流域内既有大型工业企业,也有众多小工业小作坊,这些小工业小作坊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工业企业污水直排,水体污染负荷高。 三是化肥农药使用不当,畜禽粪便治理水平低,农业面源污染突出。河流两岸农田的化肥农药随着农田退水和地表径流进入水体。另外,很多畜禽养殖的粪便未经处理,直接堆放在河流两岸,氮、磷等污染物质直接排入水体,对水体造成极大污染。 四是环境基础设施差,生活源污染普遍,难以确定污染防治责任主体。中小流域所在地区多为村屯、乡镇,污水、垃圾收集系统不完善,沿岸村屯污水顺自然边沟直排入水体,垃圾在流域两岸随意堆积,在春季冰雪消融和夏季行洪期间进入水体,一方面对水体污染严重,另一方面不好界定污染防治责任主体。 二、肇兰新河流域综合治理的经验值得借鉴 肇兰新河是一条人工开挖的泄洪渠,承接着大庆石化和沿岸肇东、青冈、兰西和松北等区域的生产生活污水,水质为劣Ⅴ类,局部河段出现黑臭现象。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改变肇兰新河流域多年来各自为战、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治理模式,将肇兰新河全流域作为一个整体统一规划,用系统思维统领污染治理工作。 首先,打破行政区划和部门职能的条块分割,将流域看作一个经济、社会、自然的复合系统,站在全省的高度,制定《肇兰新河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16—2020)》,科学分析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流域内3市4县(区)18个乡镇的各级政府和相关省直部门都围绕着总目标确定治理任务和管理目标。 其次,突破“重工程建设,轻环境管理”的点源治污模式,将河床内和河床外的污染治理看作统一的操作系统,既有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等作为控制工业点源的硬件措施,也有加大生活垃圾、畜禽粪便管理等作为减少农业面源的软件措施,双管齐下,真正从源头上管住肇兰新河的污染问题。 第三,克服治理规划与责任落实“两张皮”现象,将流域的环境质量管理看作全过程的管理系统,针对各管理单元,既提出水质技术目标,又确定保障水质达标的主要任务、完成时限、具体责任人等,同时通过考核、问责、监督等手段进行监督保障,使得治理内容得以落实,促进水质的不断改善。《肇兰新河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实施后,2016年各单元水质污染程度与2015年相比均有所降低,同时,通过河道清淤和加强环境综合治理,全流域环境卫生面貌整体改善,黑臭现象有所缓解,治理成效初显,破解了多年未解决的难题,为全省中小流域综合治理积累了经验。 三、中小流域水污染治理对策 河流在汇聚、形成和流动过程中,通过物质循环、能量流动和信息传递把各个组成部分紧密结合成一个有机的整体,我省中小流域的水污染治理,就是要把流域的上下游、左右岸、河床内河床外作为一个生命共同体,以系统思维统领治理思路和实现路径,科学精准施策。 一是在治理目标上,要统筹考虑自然、经济、社会需求,科学合理设定目标。我省的中小流域沿岸经济欠发达,财力有限,因此在确定治理目标时,要立足在水体现实基础上,统筹考虑群众的需求和地方经济能力,分阶段设立治理目标。近期目标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中期目标是水体污染程度进一步降低,不再对两岸居民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害。远期目标是水体达到功能要求。 二是在治理措施上,统筹考虑污染治理和环境管控,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对于我省中小流域的治理,严格控制污染和进行环境综合整治同等重要,缺一不可。既要提出加快城镇环保设施建设、狠抓工业企业减排、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实施河道综合整治等任务措施。更要提出区域排放总量控制、行业限批严格准入、加强重点源监管、提高监测能力、实行单元控制、强化环境卫生管理等强制管控要求。 三是在治理重点上,统筹考虑点、线、面的治理效果,确定重点任务。以问题为导向,确定对环境质量改善起关键作用的重点监管企业、重点提标改造企业、重点治理河段和重点面源治理范围,将有限的资金和管理能力聚焦在这些重点任务上,有的放矢,科学精准施策,使治理工作更加经济高效。 四是在治理资金上,统筹考虑加大政府投入和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拓宽资金渠道。一方面地方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要不断加大对流域污染治理的投入力度,另一方面,采用PPP等模式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流域治理,促进流域治理的可持续发展,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是在治理保障上,统筹考虑考核问责和舆论监督,确保责任落实。为了厘清责任,按属地管理原则,将水体划分为不同控制单元,各控制单元确定责任单位和水质管理目标,水质管理目标的完成情况作为考核问责的依据。下一步,可充分发挥河长制作用,强化责任落实。同时为了弥补环境监管能力的不足,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流域治理工作,通过水质信息公开、整治进展公开、环境违法问题公开等,强化舆论监督和公众参与。 (作者系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