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边后由将军将巡查情况呈报朝廷
曾雪峰 清朝统治者为了加强边疆管理、抵御外患、维护边疆地区的稳定,采取了多种边防措施。其中,巡边制度在这一时期尤为重要。 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中俄签订了《尼布楚条约》后,确定了边界线即以格尔必齐河、外兴安岭、额尔古纳河为分界线,整个黑龙江和乌苏里江流域包括库页岛在内的广大地区是中国领土。为了维护领土主权,清政府派员勘察了东北段中俄边界,在国界线上立界碑,并建立了严格的巡边制度,派遣官兵前往东北边界巡查。 清政府巡边的时间、路线安排等都有着明确的规定。在黑龙江地区主要由黑龙江、齐齐哈尔、墨尔根三城负责于每年五六月派员至黑龙江与俄罗斯分界处巡边。 据《龙沙纪略》记载:“五月,三城各遣大弁,率百人巡边。至额尔古纳河,河以西俄罗斯地,察视东岸沙草,有无牧痕,防侵界也。”又据《黑龙江外记》记载:“黑龙江与俄罗斯分界处,岁以五六月间派齐齐哈尔、墨尔根、黑龙江协领各一员,佐领、骁骑校各二员,共兵二百四十名,分三路至格尔必齐、额尔古纳、莫里勒克、楚尔海图等河巡视,谓之察边”。 在巡边过程中,官兵除了勘察有无外患、犯越、伤人、抢掠等情况外,清政府还要求其会哨,据《黑龙江外记》所载:“每年齐齐哈尔协领与墨尔根协领会,墨尔根协领与黑龙江协领会,各书衔、名、月、日于木牌瘗山上。明年,察边者取归以呈将军、副都统,又各瘗木牌以备后来考验,以为定例”。以此来对巡边将士进行督促,保证其完成任务。 巡边后由将军将巡查情况呈报朝廷,以便于清政府掌握边界状况,对紧急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但是由于巡查的边界地区地形十分复杂,环境非常恶劣,因此,巡边官兵的生活是极其艰苦的。方式济在《龙沙纪略》中记载,巡边地区“草路弥漫,无辙迹,辨方而行。刳大树皮,以识归路”。又曰:“路多蜢,如蜂,其长径寸,天无风或雨后更炽。囊糇粮于树,归时取食之。近颇为捕生者所窃,乃埋而识之。渡河,伐树为筏,马凭水以过”。 然而,正是由于巡边官兵的坚持不懈,边界地区才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巩固,各种边境问题也得到了解决,为维护主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