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桦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被授予2017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的称号。 多年来,桦川县住建局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融入到全系统的各项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各级党委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城乡建设这一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城乡建设工作职能,不断强化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突出了组织领导有力、创建载体丰富、创建形式多样、工作实绩显著等特点。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住建局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管理的总体思路,实施了道路升级改造、主街路绿化、沿江景观带提档升级、二水源建设、棚户区改造等一系列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工程建设,居民的满意度和幸福指数大幅提升。 该局始终把集中整治与日常严管作为城市管理的重要手段,城管大队采取白加黑、5+2工作方式,加大对店外经营、店外摆放、乱堆杂物行为的整治力度,实行一次劝诫、二次警告、三次处罚的渐进式执法模式,努力打造和谐城管。开展市容市貌综合整治活动,营造秩序井然的城市环境。环卫处采取人机结合的工作模式,对全县140万平方米的白色路边进行全天候保洁,认真做好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公厕清掏的“三清”工作,确保全县环境卫生整洁。 该局领导班子成员在精神文明建设中以身作则,不断强化责任,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对精神文明工作高度重视,把工作列入日程当中,实现“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经常抓、各职能部门协调抓”的管理体制,以开展道德讲堂、学雷锋志愿服务、勤俭节约宣传教育等活动为载体,加大宣传力度,改善办公环境,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方便群众办理各项业务。 桦川县住建局将以此次荣誉作为新起点,继续加大创建力度,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文明素质和行业文明程度为主要目标,努力构建和谐单位,服务桦川的城乡建设,为打造“五新”桦川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