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龙江省禁烟执照.
□孔维震 黑龙江省禁烟公所这份执照正是颁发给筹练陆军处差遣委员章玉麟的,查验处填写“实已断净”,因复吸被收缴后,送禁烟公所注销。这份执照保存完整,字迹清楚,保存至今十分难得,是一份珍贵的历史资料 黑龙江省地处东北边陲,土地肥沃,极易罂粟生长。清末村落,几乎家家种植罂粟。每逢夏令,罂粟花开,绵延数十里。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黑龙江省种烟地亩已达到了1.7万亩之多,鸦片烟毒流害极深,禁烟势在必行。 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七月一日,黑龙江省禁烟公所正式启用关防,职掌黑龙江省禁烟事务。公所设有总办、会办、总稽查、提调、查验委员、文案委员等职,总办由民政使兼任。黑龙江省禁烟公所开办后即饬各属设立分所,为黑龙江省各地开展禁烟运动做足准备。 这份执照为宣统二年(1910年)四月十二日,由黑龙江省禁烟公所为筹练陆军处差遣委员章玉麟所发禁烟执照。执照长26厘米,宽20厘米,纸张为宣纸,字迹为印刷体,印刷字段内留有空白,为职务、名字、年龄、籍贯、查验结果手工填写处。执照结尾处加盖“黑龙江省禁烟公所关防”戳记。 依据清政府颁布的《禁烟章程》等一系列法令,黑龙江省禁烟公所主要采取禁种、禁售、禁吸等三项禁烟措施。而禁吸是禁烟措施中的重中之重,“禁烟之举必以禁吸为第一要义,而禁吸尤以查禁官员为要义”,禁烟公所先从官场入手,然后是学生、军人等,每人必须出具切结,如实填写。如不吸者填写“确无嗜好”、已戒者填写“实已断净”、仍吸食者填写“一月戒断”。如这份执照上记载“发给执照事。案查筹练陆军处差遣委员章玉麟,年二十六岁,号祥甫,系直隶天津县人。当经抽调该员入所照章查验,委系实已断净,合行发给执照,为此照仰该员收执,毋得复有吸食情事致干参究不贷,须至执照者”。 执照上还明确写有“抽调该员”,从中可以看出禁烟公所根据情形随时抽调可疑人员赴所查验。禁烟公所在清末禁烟活动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禁烟活动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由于清末政局动荡,内有官员腐败无能,徇私枉法,外有列强干预,禁烟活动也不可能真正完成。 黑龙江省禁烟公所这份执照正是颁发给筹练陆军处差遣委员章玉麟的,查验处填写“实已断净”,因复吸被收缴后,送禁烟公所注销。这份执照保存完整,字迹清楚,保存至今十分难得,是一份珍贵的历史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