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报记者孙佳薇摄/本报记者邵国良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强对儿童托育全过程监管”。对此,我省全国人大代表陈佐东说“举双手赞成!”针对目前城乡缺少公立、私立托儿所,幼儿只有等到三周岁后才能送幼儿园的问题,陈佐东呼吁国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鼓励民间资本创办托儿所,促进民办托儿所稳步健康发展。 陈佐东代表结合社会调查情况分析说,目前,双职工家庭0~3岁孩子多由老人看管,存在对幼儿溺爱、娇宠和老人生活压力大、年轻父母缺少责任感、两辈家长教育理念冲突等问题。此外,城市早教中心运营成本较高,看护价格昂贵,享受不到对应的优惠政策。尤其是在目前国家放开二孩生育政策的背景下,急需创办更多管理规范、价格适中、环境良好的托儿所。 为此,陈佐东代表建议: ——各级政府教育部门牵头,安全、卫生、食监、税务、物价、规划等部门配合,制定民办托儿所管理办法,并加大监管力度。将民办托儿所纳入政府教育部门绩效目标管理。 ——创建民办托儿所,应享受相当于不要求回报类培训机构所享受的各类政策,包括土地、资金、税收等。吸纳民间资本和民营优质管理资源兴办托儿所,采取“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政府积极扶持”办法,根据社会需求,有计划分阶段的建设。通过社区和民办托儿所合作,按人头给予一定数额资金的补贴,同时在收费标准上做适当限制,使更多的孩子有机会入托。在人员待遇、设施配备等方面给予一定政策和资金支持。 ——对于新建小区,政府规划部门要求开发商按比例配套建设托儿所。民办托儿所场所可充分利用公办教育闲置的各类场地,优先使用。建立民办托儿所行业管理协会,加强行业管理。建立健全民办托儿所管理机制,规范选聘、培训、考核、处罚等管理办法。 (本报北京7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