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摄本报记者彭溢那可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18年要改革完善增值税,按照三档并两档方向调整税率水平,重点降低制造业、交通运输等行业税率,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这正是我省全国政协委员张海华重点关注的一个话题。 “我省是国家重要的老工业基地,聚集了一批在国内有一定影响力的装备制造企业。”张海华告诉记者,在对我省部分重点装备制造业企业税费负担的专项调研中她了解到,税费负担重确实造成我省装备制造业企业流动资金紧张,制约了企业产品升级和技术改造、科技人才培养及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因此她认为,降低装备制造业税费负担,以充分激发企业创新创造活力,这一举措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张海华建议,将装备制造业增值税率下调一档至11%。这一方面将明显降低企业税负,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另一方面有利于企业降低产品价格,增强企业竞争力,惠及上下游企业。将企业贷款利息支出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降低企业支出负担。她说,重型装备制造企业生产组织方式不同于其它制造业,具有资金需求量大、生产周期长的特点。在实际生产中,用户先交纳一定比例的预付款,然后再根据合同进度支付一定比例的资金,待产品验收后付清合同款,税务部门则据此分批征收税款,增加了企业的流动资金负担。她建议调整征收方式,待合同基本履行完毕后,再对企业进行一次性征收。既减少了征税环节,又增加了企业的流动资金。 张海华说,我国专项产品享有增值税免税政策,但企业需在取得免税清单后办理免税或退税。她建议,允许企业开具零税率增值税发票,事后向有关部门备案,按照免税清单接受有关部门检查。这样既减轻了企业负担又减少了缴税和退税环节。在研究费用加计扣除方面,她建议,提高研发费用扣除比例至100%,进一步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扩大研发费用认定范围,最大限度地激发企业创新创造的活力。 (本报北京7日电)